
江西万载县检察院“三见面”制度强化办案效果
本报讯(记者张勇 □孙浩文)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检察院获悉,针对刑事申诉案件大多数经多次审查或判决、裁定,甚至积压多年或多级、多部门办理过等特点,该院控申部门建立的“三见面”办案制度,使办案效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据了解,该院改变过去书面审材料的习惯做法,做到承办人在立案复查案件前,必须与申诉人见面,给申诉人充足的讲话机会,让其充分阐述自己的申诉理由和观点,承办人认真倾听、注意观察、做好笔录,为今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息诉打下了基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办理情况适时一次或多次和信访人见面,既与信访人探讨案情、讲解法律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又在见面过程中听取和化解信访人的诉求,同时还及时做好维稳吸附工作;该院改变以往通知申诉人来院宣布复查结论或邮寄复查通知书的简单做法,在案后直接和申诉人见面,让送达成为零距离,沟通了解面对面,释法说理效果不仅好,对结案后的息诉工作也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