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理想和信念撑起公平正义的天空
——记2016年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陈立华
他是刚正不阿的检察官,十几年如一日,在反腐倡廉的道路上披荆斩棘,迎难而上;他是舍小家顾大家,洪水冲开父母的房门时,他却身处外地,一心扑在检察工作上;他是检察机关的排头兵,用坚守底线、清正廉洁的浩然之气,树立了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他就是2016年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以下简称“阿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立华。
只为心中的职业信仰
陈立华兢兢业业,从不因家庭原因耽误任何一项工作任务。他的父母住在天山镇防洪堤旁的平房里,去年7月30日,阿旗连降暴雨,造成河水上涨,凶猛的洪水瞬间冲开了父母的房门,眨眼间就淹到了炕上,而此时正在赤峰办案的陈立华却浑然不知。老人知道儿子在外面工作忙,打电话又担心儿子分心,就向住在附近的陈立华的同学求救,直到凌晨两点,在同学和邻居的帮助下,才用装载机把两位老人从齐腰深的水中救出。事后,陈立华知道了事情的经过,泪水夺眶而出……
外出办案,陈立华经常一走就是几个月,在头脑中早已经没有了节假日的概念。陈立华长期在呼和浩特市办案,在外省读大学的女儿暑期回家后,一直没有见到爸爸。2015年暑假,他心中充满愧疚之情油然而生,便想出了一个办法,让女儿趁放假到呼和浩特。就这样,才短暂地见了一面。
多次办理大案要案
陈立华对家人亏欠了很多,但却把自己对家庭的小爱,融入守望正义的大爱之中。从事检察工作十几年来,他带领反贪团队办理了多件有影响、有震动、有声势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形成了有效威慑,为党和人民挽回了巨大损失。
2014年3月20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抽调陈立华协助办理呼和浩特市某县副县长李某(化名)涉嫌受贿一案。李某本身分管过政法工作,对检察机关的侦查方式、方法、手段等有所了解,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市检察院几易审讯人员,但李某一直按其事先密谋好的“攻守同盟方案”,敷衍办案人员,并对办案人员产生抵触情绪,审讯处于僵持、被动、停滞状态。面对这种尴尬的局面,陈立华不灰心、不放弃,果断转变侦查思路,在继续侦查现有受贿线索的同时,另辟蹊径,按“零口供”的标准,围绕李某分管的部门、分管的项目、经管审批的资金,与其来往密切的关系人等,搜集李某涉嫌犯罪的其他线索。
在陈立华的带领下,办案团队先后前往呼市、山西、北京等地,克服异地办案人生地不熟等诸多困难,积极防范和应对李某近亲属的种种阻扰。办案团队深入数十个单位,找了百余人调查取证,形成了40余本案卷。10个月后,从原来仅有的一条受贿线索中,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成功侦破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实施四种犯罪行为的案件,并立案查处涉及7名犯罪嫌疑人的窝串案,其中县处级要案3人,涉案总金额达5200多万元。2016年7月13日,经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处李某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此案是赤峰市检察机关首例侦破的“零口供”大要案,是赤峰市检察机关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下,由依赖“由供到证”和“无供不决”的传统侦查模式向弱化口供对案件侦查的决定作用,更加重视侦查活动中以客观证据为核心的侦查模式转变的标志性案例。
“你别看老陈平时温文尔雅的样子,眼睛可敏锐了!”曾经与他一起办过多起案子的小王很了解他。正是这双“锐眼”,让他和他的团队查办了一批窝案和串案。去年6月,赤峰市检察院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让陈立华主办赤峰某学院体育学院原院长杜某涉嫌贪污的案件。陈立华马上投入战斗,此时他手中的线索仅仅是一张只有几行内容的举报信,而且线索内容非常模糊,加之以前没有查办体育赛事腐败方面的经验,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切入点。他便利用中午和晚上下班后的时间,秘密约见举报人。经过数次交流了解,得知杜某从2008年开始在体育学院私设“小金库”,而且一人掌控,从未公开。陈立华决定以“小金库”为突破口,经过缜密部署,办案组兵分三路,组成审讯、外调、查账三个小组,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互通信息,协调联动,迅速出击,第一时间查获了“小金库”的收支凭证和库存现金,并迅速突破负责经手、保管“小金库”的教师的口供,发现杜某伙同体育学院原书记周某(化名)共同贪污“小金库”公款的犯罪行为。
案情至此已成定局,但陈立华的侦查思路却并未局限于此,在对杜某、周某立案后,又顺藤摸瓜,继续扩大战果。经过4个多月的连续奋战,陈立华和他的团队根据对杜某的一封举报线索,又挖出9人的窝串案,其中县处级3人,科局级3人,总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杜某等人涉嫌贪污受贿系列案件已于2016年11月侦查终结,现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这边征袍未洗,那边电话又响起来。赤峰市检察院打响“消灭要案空白点”的攻坚战,再次抽调陈立华和他的团队去赤峰办案。陈立华不顾疲惫,立即投入战斗。在案件办理的关键时刻,一个证据链条出了问题,使案件办理陷入困境。经过缜密推断后,他带领干警四次去北京和厦门取证,冒着酷暑两下河南蹲守关键证人,终于查清了两名处级干部涉嫌贪污公款的犯罪事实,“焊实”了这个豁口,让犯罪嫌疑人低头认罪。案件的成功办理,让同行们对他更加刮目相看。
身处反贪反渎一线,经常会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诱惑,陈立华始终坚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底线,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最好。去年,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来到他的住处,欲送上30万元现金,被他严词拒绝了,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不反腐对不起职业良心
多年来,通过执着的追求和孜孜不倦的努力,陈立华成功办理了多起大案要案,为党和人民挽回了巨大损失。2015年以来,他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4件65人,始终位居全市第一,协助自治区、赤峰市两级检察院主办厅级、处级贪腐案件5件9人,并先后引导12人自首,争取到了宽大处理,受到了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他先后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赤峰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获得了“全旗维护社会稳定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工作者”“政法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6年,被评为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
“腐败是社会的毒瘤,你就是切掉毒瘤的柳叶刀。无论老虎苍蝇,你逢腐必反,逢贪必肃,你说,检徽就戴在胸口,不反腐怎对得起职业良心?不管寒来暑往,你始终在办案现场,家乡遭灾、父母被困,你却身在异乡。可这不是绝情,而是极致的深情。因为你深知:有国才有家,腐败不除,何以为家!为党为国,你和战友默默地将重担扛起,披着星光,向着太阳的方向出发……”这是在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颁奖晚会上,给陈立华的颁奖词,他也正是秉承着这个信念,用坚实的步伐,披荆斩棘,奋力行进在反腐倡廉的征途上。
陈立华从事检察工作十几年来,用心血和汗水为检察事业发展默默奉献了青春,用实际行动带给我们心灵的震撼、灵魂的净化、思想的升华,用理想和信念为社会撑起了公平正义的和谐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