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法学会率先实现市县法学会党组全覆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法学会201511月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以来,贺州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在广西法学会的精心指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认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认真执行政法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会员组织和自身建设,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宣传等活动,推动全市法学会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全面完成县(区)

法学会组织机构建设

  

  贺州市法学会紧紧抓住中央政法委文件中“条件成熟的县(市、区)也要成立法学会”等关键性要求,积极研究部署建设县(区)法学会事宜。在各县区法学会都已经成立的基础上,要求各县(区)党委政法委要把法学会建设工作与政法工作同规划、同部署,确保法学会各项工作长期持续强力推进。至2015年上半年,全市三县两区法学会机构建设工作全部完成建立,县级法学会都有专职人员编制和办公场所,明确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职级待遇。

  各县(区)法学会按照章程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法学会理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市县两级法学会领导充分认识成立法学会党组的重大意义,加强法学会党建工作,20166月,贺州市平桂区法学会党组建立,成为全区第一个成立党组的县级法学会。至2017年上半年,全市市县两级法学会全部建立党组,走在全区前列,提前完成年初自治区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提出的“全区年底实现市县级法学会党组全覆盖”的目标要求。

  贺州市法学会按照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会员发展和管理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开展走访宣传活动,使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进一步了解法学会的性质、任务以及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入会积极性。严格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改善结构”的原则,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会员发展的质量。2016年,全市新发展法学会员247人,与去年同比增长了105%。目前,该市共有法学会员482人。

积极组织参加法治宣传活动

  

  贺州市法学会充分发挥宣传阵地和会员普法宣传员作用,积极组织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以“双百”活动为平台,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成效。法学会根据《贺州市关于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确定宣讲主题,联系专家授课。今年以来,市宣传部先后组织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研讨3次,高质量完成了自治区党委规定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五大发展理念”“党史国史”“党章党规”4个必学专题的学习。市委宣传部先后邀请了3位区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教授为市委中心组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市宣讲团副团长,市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吴静,常务理事李红波等作为市宣讲团成员,深入到各县(区)和市直单位作宣讲报告会20多场,听众达8000多人次。

  二是以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为平台,积极推进校园法治建设。联合教育、司法、共青团、妇联、综治、防邪等部门,以青少年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包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崇尚科学、拒绝邪教等内容为重点,以书画、摄像、小品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在校园内打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参与了贺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以“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法治贺州建设”为主题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制宣传教育逐校行”活动,同时开展“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和整顿学校周边环境活动,使法制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园文化建设和维护学校周边安全相结合。推荐优秀会员担任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强化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今年全市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100多场(次),受教育中小学生5万多人(次)。为广大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供良好平台,积极推进校园法治建设。

  三是注重发挥法学会会员普法宣传员的作用。通过组织会员参加贺州市综治工作集中宣传月、政法宣传周、禁毒日等宣传日,认真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问,有效普及了法律知识、传播了法治理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在各重点矿区、重点乡镇、重点村(社区)、重点学校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各基本法和专业法为重点的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今年主要宣传了《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反恐怖主义法》等近40多部法律法规,全市共举行法律宣传咨询活动76场、法制文艺演出399场次、法律知识竞赛50多次、法制讲座101次、展出法制宣传板报655期,悬挂宣传横幅、标语3082条,出版宣传栏256个,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8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7667人次,受教育人数10多万人。为提高公民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贺州建设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立足当地,服务大局。为创新该市法治人才队伍培养机制,加强法学研究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法学研究服务贺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贺州市法学会每年向广大会员以及法学研究工作者征集了一批在自治区级获奖,或在重要期刊发表的高质量的法学学术研究文章,已经连续两年将研究文章结集出版。该批作品既有对当前理论界热点、难点问题的学术探索,又有关注贺州本土法治进程的调查研究,为该市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为社会提供

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贺州市法学会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身优势,通过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代写法律文书、修改合同协议、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涉法涉诉上访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解析群众疑惑、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和指导案件的审判及纠纷的调解等形式,为广大干部群众和顾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组织和推荐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主动为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提供了合同审查、法律培训、纠纷调解等专项法律服务。全市212名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扶贫脱贫等全市中心工作,担任法律顾问421家,服务重点项目100多个,提出法律意见书156份,代写法律文书400多件,全年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5000多件,为企业和群众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

  积极组织律师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律师担任市、县(管理区、区)政府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担任市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23家,担任县(区、管理区)政府部门法律顾问25家,担任乡镇政府法律顾问24家。同时继续参与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积极推进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20161123日,该市法学会联合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律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律师参与信访代理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信访代理工作机制,在市、县(区)两级信访接待中心设立了“律师信访代理工作室”,安排律师到工作室值班和参与信访代理工作,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委政法委印发了《贺州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范围和工作职责。八步区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室”,由八步区和平桂管理区每天安排一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值班。市局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贺州市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为涉法涉诉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各部门加强配合,积极为律师、法律工作者创造条件,推动信访代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实现了良性互动,提供了依法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效果。

  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为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和引领作用,20164月市法学会与市司法局开展了贺州市首届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得到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响应。最终评选出十大优秀案件,增强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荣誉感,促进了全市法律援助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