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全省检察调研工作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王涵) 近日,吉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全省检察调研工作会议在省检察院召开。

检察学研究会召开

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向大会发来贺信。中国检察官协会专职副秘书长但伟,吉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韩起祥出席会议并宣读了吉林省法学会同意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批复,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茂田主持会议并宣读了杨克勤的贺信。

  来自吉林省检察机关、各市州分院和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会员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大会。

  杨克勤在贺信中首先对大会召开表示祝贺,期待研究会以此次换届大会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学研究队伍,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参谋咨询作用,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更多智力支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作出新的贡献。

  大会依据《吉林省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了新一届检察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理事81名。理事选举常务理事33名。选举陈凤超为会长,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谢茂田、刘志兵、吴长智,长春市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长春理工大学副校长赫然、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为副会长,吉林省检察院检察专员、检务管理部部长张昕为秘书长。

  但伟在讲话中指出,吉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在全国检察学研究会中成立较早,通过近10年的探索创新、不懈奋斗,团结和组织广大法学人才、检察学人才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重要的学术成就。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将继续与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一道,不断加强研究,争取早日取得突破性的学术成果。对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工作,但伟副秘书长提出4点建议,一要确保检察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二要坚持检察学研究的人民需求导向;三要树立检察学研究的科学开放态度;四要充分发挥检察学研究会的重要作用。

  姜德志在讲话中代表省法学会对省检察学研究会工作提出3点希望,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同时要加强价值引领和创新引领,寓政治引领于价值引领和创新引领之中;二是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检察制度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检察学研究;三是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陈凤超对研究会工作提出4点意见,一是检察学研究会要主动接受领导;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牢牢把握检察学研究会的政治方向和研究方向;三是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进一步增强研究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四是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谢茂田对研究会工作提出3点建议:一是要把理念研究和检察工作实践紧密结合;二是要进一步增强检察理论研究的系统性;三是要把推动理论学习、加强理论研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发展和完善“大调研”格局,深入推进领导领题调研制度化、常态化。

  会上印发了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吉林省检察调研工作会议召开

  会员代表大会结束后,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全省检察调研工作进行再推动,省检察院召开了全省检察调研工作会议。陈凤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院机关各部委副部长、调研工作联络员及各市、州、分检察院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检察院分管调研的副检察长、调研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全省检察调研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会议指出,要把握形势,找准定位,切实增强新时期作好检察调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握研究立场,把握正确研究方向,把握检察调研工作规律和方法,做实“大调研”工作,全面推动检察调研工作创新发展。

  检察学研究会成立以来,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引,不断提升检察学研究水平,为促进吉林省检察工作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和法治吉林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此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是全省法学界和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对加强和改进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奋力开创检察学研究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