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法学会召开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暨“法学研究下基层”座谈会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系统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暨“法学研究下基层”座谈会在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宁夏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哈莹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宁夏法学会秘书长李跃先主持。
会上,宁夏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中阿经贸法律事务研究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研究会、刑事法学研究会、银川市法学会、固原市法学会、彭阳县法学会和吴忠市司法局的代表分别发言。
哈莹认真听取发言,并提出3点意见: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思想引领。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牢牢把握政治性这一灵魂,是党对法学会的第一要求。做好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引领工作是贯穿法学会工作的“一条红线”。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首要任务就是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作为衡量工作质效的标准。各级法学会和各专业研究会要深刻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重要指示,切实担负起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此,宁夏法学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已下发各市、县(区)法学会和各专业研究会,这是强化法学会政治引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推出的一项新举措,希望大家认真组织学习领会,落实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研究会负责人职责,为实现党代会确定的“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是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法治实践。目前,宁夏法学主干学科专业研究会已经全部建立,随着县级法学会全覆盖,形成了横向专业研究会,纵向市、县(区)法学会的组织体系,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两条腿走路,齐头并进,加上广泛的会员群体,是法学会得天独厚的职能优势。法学理论研究必须与法治实践相统一,只有这样法学理论研究才能具有活力和影响力,否则就是纸上谈兵。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各级法学会的党建工作,《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有明确的规定,中国法学会对此也有具体要求。年初,宁夏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将党建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法学会作为法学会系统的地方组织,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建立基层法学会党组作为法学会系统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龙头,作为加强政治引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将法学会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现在五市法学会正在积极协调沟通,各县级法学会也要不等不靠,尽快向当地党委和党委政法委汇报,争取支持,确保完成年底前各级法学会建立党组的目标任务。法学会作为党委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在发展会员、服务会员方面,要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为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更多更广阔的平台,真正把法学会建设成会员之家,建设成法学法律人才培养的基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工作方式,加强网上会员之家的管理,加大会员发展力度,积极从全区立法机关、政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法律服务领域、企业法务部门和法学研究机构中开展会员发展工作,大幅度提升会员基数,提升会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力夯实法学会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