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即墨检察院检察长办案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本报讯(记者戴朋文 通讯员张阳阳) 近日,山东青岛即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峰来到看守所讯问室,对受理审查逮捕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依法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在即墨务工期间,伙同他人两次盗割电缆线共计3万多元。接案后,检察长田峰第一时间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在对案卷审查完毕后,有针对性地拟定了14条讯问提纲。面对胡某某在讯问时翻供的情况,田峰从几个关键点对胡某某的辩解一一进行反驳,同时向其讲明如实供述和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的政策,结合胡某某年纪较轻、受教育程度较低、家里有80多岁的老母亲以及离异有4岁儿子的情况,对其进行感化教育。胡某某最后如实承认盗割电缆的事实并认罪服法,看似一起简单的盗窃案件,讯问持续了2个小时。

  落实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即墨市检察院紧跟改革步伐,深入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精神,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根据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的相关规定要求和改革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该院明确入额检察官特别是入额领导干部必须办案,建立健全领导办案机制,明确员额检察官特别是员额领导办案的范围、具体办案组织形式、应当承担的司法责任等,并将办案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

  此次检察长带头深入一线办理案件,是即墨市检察院落实司法改革和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之一,对该院落实司法改革和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制度、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据悉,即墨市检察院入额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干部已陆续开始办理案件,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得到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