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贺州八步司法局普法教育护航青少年成长成效显著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通讯员梁媛)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司法局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着力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律观念和法治素养,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普法教育网络,不断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创建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周密部署,健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八步区司法局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方案》,每年召开班子会研究制定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全力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2016年牵头制定了《八步区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把青少年群体列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在校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率达到100%,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丰富形式,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依托全区140名法制副校长,在全区214所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利用课余时间举办法治讲座、青少年法律知识竞答等活动,激发中、小学生积极性和守法自觉性。经常邀请“五老”宣讲团为辖区中小学生举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题讲座,通过以案说法深层次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对社会、家人造成的精神损失,加大警示教育力度。2015年8月至2017年4月,共举办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83场,受教育人数达6万余人。
二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维权的能力,倡导全社会关心爱护青少年的公众意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成才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人文教育馆”“安防体验中心”“反邪教教育基地”“禁毒教育基地”、贺州市看守所、贺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法律常识教育,培养他们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
以职能为切入点,紧扣普法对象。目前,八步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在册人数3人,八步司法局紧扣特殊对象,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与关怀。一是八步区司法局制定专门的矫正方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身份保护,并与成年人员分开矫正,适当调整矫正学习、劳动时间。与贺州学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经常组织邀请贺州学院心理学专业教师和学生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志愿者,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道德法治教育和心理建设辅导,帮助他们消除不良心理、重塑自我,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二是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始终坚持“感化、教育、挽救”的方针,将具体工作积极融入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之中,督促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义务,司法干警每月走访一次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家庭,了解家庭情况,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坚持同每一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使其真正感受到关心和关爱,愿意同司法干警做朋友,重新走上正确的道路。
拓展渠道,及时为青少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八步区司法局充分运用现有的法律服务体系和网络,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质量,优先受理未成年人涉法案件,并指派业务能力较强的援助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帮助。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共受理未成年人案件84件,其中民事案件10件、刑事案件74件。逐步健全“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延伸法律援助的辐射面,组织4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6名律师担任91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拓展了未成年人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提高了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切实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任重而道远,八步区司法局将继续拓展和创新活动载体,组建好以“五老”和法律工作者为主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队伍,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下去,让广大青少年在法治精神的伴随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