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持枪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大幅下降

  本报讯(记者汤瑜) 公安部决定从718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日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有关负责人就当前涉枪违法犯罪形势及枪支管理有关法律规定表示,将继续在严管严控枪支的基础上,通过打击、收缴、整治、查堵、宣传五管齐下,严厉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近一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类刑事案件3800余起,捣毁制造枪弹窝点192个,打掉涉枪网站265个,核查违法犯罪嫌疑人2.5万名,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消除了社会隐患。

  据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国涉枪犯罪形势总体平稳,呈现两方面特征:一方面,持枪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大幅下降,处于历史低值;但另一方面,走私、制造、贩卖枪支弹药违法犯罪受各种因素影响,仍处于高发期,一些犯罪分子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非法制造、贩卖枪支弹药,犯罪的辐射范围、危害程度大大增强,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威胁,由此酿成的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6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持有、制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法律对枪支作出的明确定义,该负责人指出,凡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制式枪支、非制式枪支、猎枪、火药枪、气枪等都属于枪支范畴。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枪支弹药,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打击、收缴、整治、查堵、宣传五管齐下,严厉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遏制此类犯罪发展蔓延势头。一是着重打击持枪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走私、制造、贩卖枪支弹药犯罪,以及枪恐、枪黑、枪毒、枪赌合流犯罪。二是通过动员上缴、举报查缴、检查收缴等措施,全面排查收缴非法枪支弹药。三是对涉枪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整治。四是通过强化关口查验和边境查缉,切断境外枪支走私入境通道。五是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强化警民联手,坚决遏制涉枪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