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洪江市率先建立联合惩戒平台竭力破解法院执行难题

  本报讯(记者任少华 尹万塘 林安华)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法院面对近年来执行案件急剧上升和执行法官不增反减的局面,创新工作机制,率先建立联合惩戒平台,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服务于洪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创新工作机制

整合执行资源配置

  面对困窘,该院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挖潜能、强保障,多措并举攻克执行难。

  建立大执行机制。自2013年以来,该院将所有执行案件和保全案件统一归口执行局办理,选调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干警充实到执行局,建立规范、有序的大执行体系。

  积极寻求支持。洪江市委先后于2016117日和2017224日两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落实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形式增加执行辅助人员;加强执行经费保障,将执行救助基金从每年的10万元提到每年20万元;推行绩效考核,提升执行质效。

  深挖内部潜能。该院于201717日出台了《洪江市人民法院司法绩效管理考核办法》,通过奖勤罚懒调动执行工作一线人员多办案、办好案,从而出现大家争办案件的可喜局面。

  购买社会服务。经洪江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将社会服务人员增加到25人,由地方财政保证人均3.2万元的基本经费,同时将执行干警的办案经费由原来的人均2.5万元增加到3.2万元,确保执行办案费用,稳住了人心,增强办案和服务办案的力量。

建立惩戒平台

促进执行社会化

  该院率先出台《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惩戒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若干意见》。洪江市委常委会于今年224日通过了《促进市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后,该院积极配合洪江市委办公室、洪江市政府办公室于227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惩戒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力度。

  制订绩效考核细则,纳入三大类绩效考核。《意见》规定了将该项工作纳入到洪江市所有单位的大绩效考核(一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二类考核),同时将洪江市直机关、驻洪单位、各乡镇共89家单位纳入到三类目标责任制考核。

  成立执行联合惩戒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洪江市委成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洪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向子顺任组长,洪江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复江和洪江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向波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法院执行局。同时,建立了洪江市委政法委、洪江市人民法院、各党政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

  为将联合惩戒工作落到实处,该院认真协助洪江市委政法委、洪江市绩效办公室召开了专题会议,召集洪江市直机关、各乡镇、驻洪单位及供水供电、各银行、保险公司、医院共110家企事业单位参会,会上洪江市直机关、驻洪单位、各乡镇共89家单位负责人向洪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向子顺递交了目标管理责任状。

  该院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传媒平台多渠道、多维度宣传诚信文化,及时传播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的各项重大举措,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形成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

  据不完全统计,自洪江市委、政府出台《意见》以来,促使各被执行人主动配合和履行各类案件120余件,标的到位达4000多万元。

  目前,该院已将853名被执行人和63家被执行单位法定代表人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该院大力推进“阳光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参与监督执行,促进执行规范,兑现了大量法律白条。自2013年至今年5月,已执结执行案件1594件。其中,201611月至今年5月,该院已执结各类案件340件,执行标的到位近6000万元,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期限等司法绩效指标均排在怀化市各基层法院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