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三门峡市召开乡镇(街道)法学会法律服务站建设推进会
本报讯(记者王涵) 日前,河南省三门峡市召开乡镇(街道)法学会法律服务站建设推进会。三门峡各县(市)区综治办主任、司法局局长、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参加会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汤立明,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峰,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志飞等出席该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三门峡各县(市)区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传达学习了市综治办、市普法办、市法学会关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法学会法律服务站建设的补充通知。汤立明在讲话中指出,要学好许昌经验,做到认识到位、配合到位、保障到位、督查到位“四个到位”,确保8月底前圆满完成乡镇(街道)法学会法律服务站建设任务。
会议明确了统一制作并悬挂法律服务站标牌,统一制作律服务站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公示栏和流程图,该项工作要求8月20日前完成。
会议明确建立顾问制度。全市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与律师事务所要签订法律顾问协议,由律师事务所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参与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做好法律顾问。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每年均要列支不少于5000元的法律顾问经费,为受聘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建立顾问律师坐班制度。每月5日、15日,由受聘律师事务所指派相对固定的律师到城区乡镇(街道)或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坐班,接受群众咨询,为群众服务。该项工作7月底前完成安排部署,8月正式开展。
法律服务站要根据法律服务人员情况,为所辖村(社区)明确相对固定的法律服务人员,制作《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卡》在村(社区)公示或向村(社区)群众发放。
会议明确落实考核措施。建立周进度报告制度,每周五报告进展情况直至8月底。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将不定期进行暗访抽查,通报情况、督促工作。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法律服务站建设情况、建设质效、顾问聘请、律师坐班、便民卡发放等情况均列入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作为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