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办理,以情调解

  外表柔弱的叶绿萱用“法外有情”阐述青春,让“法外有情”成为法律工作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记泉州市优秀基层女法官叶绿萱

 

  2003年参加工作,2009年便扎根审判一线的“80后”女法官叶绿萱是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南埔法庭的副庭长、审判员。工作至今,叶绿萱妥善处理了2016件民商事纠纷案件,结案1980件,结案率98%,其中调解、撤诉结案的1304件,调撤率高达65.9%的骄人成绩让当地法院首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工作室——“叶绿萱家事法官工作室”真正成为泉港区人民法院的党建服务品牌。作为一名法官,她真正做到了“凡是当事人有到庭的基本都能调解结案”,其所在庭室自2014年至2017年6月30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805件,审结3586件,审结率达94%。所办理的案件从未因处置不当而引发上访事件,信访投诉率保持“零记录”。

  因为叶绿萱的优秀表现,她荣获全省基层法官办案标兵、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泉州市“优秀女法官”和“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被泉州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2016年9月,泉港法院成立首个党员女法官工作室,以优秀党员代表叶绿萱的名字命名,主要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强化对妇女、儿童和老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在处理家事纠纷案件时,叶绿萱始终坚持“和”的指导思想,以维护家庭、婚姻和亲情关系的稳定和谐为目标。叶绿萱常说,“基层调解是一项耗精力的工作,法律不是一件武器,而是一件防护衣,只有走近当事人,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她希望用这样的防护衣,为群众营造祥和的社会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外有情,为民奉献

  “叶法官,真的太感谢您了,为我争取到了补助金。这是我的一点心意。”陈大爷激动地说着话,并将一个信封塞到叶法官手中。

  “陈大爷,这是您应得的补助金,我可万万不能收,我们可是有纪律的。”叶绿萱连忙拒绝道,并安抚陈大爷的情绪。

  陈大爷是近期叶绿萱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追偿权纠纷的被告。受理该案件后,叶绿萱发现他是退役残疾军人,情况比较特殊。叶绿萱在与其所在村村干部沟通后,得知他退役后收入单一,经济条件比较困难,便一边耐心向他释法说理,告诉他法院会依法保护残疾军人的合法权益,但其侵犯了原告的权益,也应依法赔偿原告的损失。经过多次调解,该案最终以原告同意减免一部分赔偿款而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成功调解了,叶绿萱仍心念着陈大爷的困难。经了解,她发现其符合困难救助金的申请条件,便积极与民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其成功申请到困难救助金。

家事无小事,用心解心结

  2017年春节前夕,陈某妹走进南埔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当时叶绿萱正在立案调解窗口查阅案件卷宗。

  “法官,如果他改不了这坏脾气,我就要和他离婚。”陈某妹哭着向叶法官说道。

  “你先别着急,慢慢说给我听。” 叶绿萱把陈某妹带到党员女法官家事调解工作室,泡了一壶清茶,慢慢聆听陈某妹讲述事情的经过。

  原来,陈某妹与柯某聪于2010年结婚,小两口平时感情不错,但偶有吵嘴。临近春节时,因双方对购买年货意见不合发生争吵,陈某妹一气之下便一纸诉状要求离婚。

  常年在家事审判一线工作的叶绿萱认为这是一次年轻人之间正常的争吵,只需要给双方一点缓冲的时间,打开心结,他们便能和好如初。

  叶绿萱一边安抚陈某妹的情绪,一边与柯某聪联系。经过陈某妹同意,叶绿萱通知柯某聪来到家事调解工作室,边泡茶边和两人谈心。家事调解室布置温馨,处处体现着“家”“和”的元素,在一番聊天之后,陈某妹和柯某聪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当场向对方道歉,并表示以后要多点包容和理解,好好过日子。

  “离婚纠纷在当前家事纠纷中占据了较大的比例,该类纠纷往往较为琐碎,当事人可能因生活中的一点琐事而引发矛盾。‘家事无小事’,作为法官,我们要多倾听当事人心里的声音,在倾听中发现细节,这样才能真正解开他们的心结。”叶绿萱说道。

能动司法,情系百姓

  泉港区涂岭镇秀溪村是泉港辖区一个较为偏远的市级扶贫村。2016年6月,该村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因溪流整治项目联系林某忠,由其雇佣林某山的儿子林某坤驾驶挖掘机到该村进行清淤作业。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因挖掘机出现故障,林某山电话联系某维修公司的修车工刘某勇。修车工刘某勇赶到现场维修挖掘机,拆卸一个轮胎后发现携带的维修工具不全而无法进一步拆卸零件,便要求林某坤将挖掘机驾驶到其位于涂岭的镇区的店面进行维修。刘某勇与林某忠两个人把卸下的轮胎捆绑在挖掘机车臂上,林某坤驾驶只剩三个轮胎的挖掘机行驶至村道拐弯处,因车辆失衡发生翻倒事故,造成林某坤严重受伤,送医后不治身亡。

  失去儿子的林某山十分痛苦,因协商赔偿款未果,将秀溪村委会、雇主林某忠和维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因挖掘机翻倒导致林某坤死亡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50.42万元。

  受理该案后,叶绿萱多次到秀溪村调查了解情况,因该案涉及民生项目、父子亲情等因素,叶绿萱分开做不同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做原告林某山的思想工作时,叶绿萱耐心地讲解法理和情理,向林某山说明其儿子是成年人,应该认识到上述行为的危险性,在本次事故中,死者由于自己的重大过失导致事故发生致死,其自身依法应承担主要责任。叶绿萱又了解到,林某山的妻子因病过世不久,已经花费了家中大部分储蓄,死者又是林某山家中唯一的儿子,也是主要劳动力,这次事故对林某山家来说确实是雪上加霜。在做被告方的思想工作时,叶绿萱从民生角度出发,希望村委会、维修公司及雇主各自承担相应的补偿和赔偿责任。

  经过叶绿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双方当事人互相换位思考问题,最终达成如下调解协议:秀溪村委会补偿原告9万元,修车工赔偿原告5.5万元,林某忠赔偿原告18万元。该案圆满解决。

  采访时,记者在“叶绿萱家事法官工作室”看到,茶几上的一角围着三个陶制的小和尚,叶绿萱法官说:“这是我故意买来摆放在茶几上的,它们只有一个主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