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青春在检徽下闪耀
——记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母丽坤
她是2008年“5·12”地震后奋斗在办案第一战线的准妈妈;她是法庭上与罪犯唇枪舌剑的公诉人;她是反复审阅案卷材料、查微析疑、确保案件质量和公平公正的侦监科干警;她是肩负重担、率领干警奋勇前进的副检察长……她,就是把青春热血奉献给了无比热爱的检察事业,让青春在检徽下闪闪发光的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母丽坤。
2002年,刚刚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母丽坤,怀着对维护法律的执着追求,对检察事业的虔诚向往,报考了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并如愿成为一名检察官。从曾经的公诉人、侦监科长,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领导岗位,母丽坤在检察战线上坚守十余载春秋,岗位角色在变,她追求公平正义的本色却始终没变。两袖拂清风,青春无悔,她以执着的追求与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女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
案子拿不下来
梦里还在想对策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这是母丽坤执法的标尺;“把每一个案子办成精品案”,这是母丽坤对工作的态度。
曾经在江油市检察院公诉岗位上的6年,母丽坤最常说的就是,“案件或许有大小,但司法公正却没有大小。即使再小的案件,也能体现检察官的能力和水平,彰显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在她的工作时间表里,8小时工作制早已模糊,无数个节假日,陪她度过的是办公室里的一盏孤灯、一摞摞卷宗。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案子拿不下来,梦里还在想对策。”
检察工作不轻松,对母丽坤这位女检察官来说更是如此。但无论多苦多累,她总是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自己的入党誓言和人民检察官的真谛。2008年“5·12”大地震时,母丽坤已身怀六甲,领导让她回家休息,可她却说:“我无法和大家一起在第一线抢险救灾,只有努力多办案子。”在大地震后的一周时间里,她就对犯罪成员多达17人的团伙盗窃案件审查完结提起公诉。
这6年里,母丽坤独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0余件,由她经手审查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由她办理的一批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无一差错,准确率100%。
不断创新工作方式
积极推动司法改革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母丽坤深知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她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法宝。
在出差的时候,母丽坤的挎包里总会装上一本法律书籍,利用途中时间学习;公休日送儿子上培训班,那一两个小时的“等待”她也从不放过学习。
坚持不懈的业务学习,奠定了做一名优秀检察官的过硬功底。在公诉科工作期间,母丽坤独立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起诉至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在担任侦监科长、检委会委员后,母丽坤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重点加大立案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由她通过深入调研后起草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市检察系统中首个制定出台,被绵阳市检察院在全市推广,并由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
后来该实施意见在江油市检察院牵头下,通过与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召开联席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沟通交流,成功监督了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30余件。公安机关立案后,也主动安排科室干警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监督移送的案件依法、公正,全面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有效打击了刑事犯罪。
江油市检察院被四川省检察院列为“两法衔接”平台第一批试点单位后,母丽坤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前往江油市各行政单位了解平台建设情况并进行指导,成功建立了59个“两法衔接”平台使用账户,有效拓宽了监督渠道。
宁可守清贫
绝不触“红线”
“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这是母丽坤的做人原则。
从事检察工作十几年来,她牢固树立廉洁从检意识,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宁可守清贫,绝不触“红线”。“案子一上手,说情到门口。”在案件办理中,母丽坤无数次地经受住了“人情关”和“金钱关”的考验。在“糖衣炮弹”面前,她坚守住了思想防线,两袖清风,清正廉洁,绝不逾越法律的“红线”。
在多次面对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威胁、恐吓时,她总是正气凛然地说:“我代表人民执法,身上凝聚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你们是没有力量与之抗衡的,接受正义的审判,才是唯一的出路,不要有任何幻想。”
2009年,母丽坤被评为江油市“抗震救灾先进个人”;2010年被评为江油市“三八红旗手”、绵阳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2011年被评为江油市“政法系统优秀干警”;2013年被评为“绵阳市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江油市“综治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被评为“四川省2009-2013年度反假货币先进个人”;2012-2014年被评为江油市优秀公务员;2014年“两法衔接”工作被绵阳市荣记集体三等功;2016年荣获首届“感动四川检察人物”称号。
众多的荣誉,见证了她从一名检察新人到如今的副检察长这一路走来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