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发布终评结果公告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根据《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评奖办法》,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组委会于近日在北京举行征文终评会。组委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评审委员会在讨论通过《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终评办法》之后,对进入终评的535篇论文进行了集中书面匿名评审。18位评审专家分为6组,每组3人。各组专家经过认真审阅、充分讨论,提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推荐获奖论文名单,交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经讨论,最终确定拟获一等奖论文30篇、拟获二等奖论文60篇、拟获三等奖论文120篇、拟获优秀奖论文120篇,占有效稿件总数(4570篇)的7.2%

  论坛组委会秘书处受评审委员会的委托,对全部拟获奖论文进行了反学术不端检测和人工复查。检测和复查结果为:拟获一等奖论文2篇、拟获三等奖论文9篇、拟获优秀奖论文7篇存在有违学术规范的情况。按照终评办法,特将该18篇论文剔除出拟获奖名单,并不再增补。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担任评审委员会主席,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任副主席。评审委员会委员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研究员,《法学研究》主编,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甦;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范愉;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高景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国家二级大法官胡云腾;法律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黄闽;天津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原所长黄太云;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蒋惠岭;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荣;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天津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佑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新清;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学者熊跃敏;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张新宝;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国家二级大检察官张雪樵。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司法改革内刊》主编,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秘书长王伟国担任评审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研究三室副主任陈谦信任副秘书长。

  经过评审,评审委员会评选出拟获一等奖论文28篇,二等奖60篇,三等奖111篇,优秀奖113篇,获奖论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77日—11日。鉴于本届论坛征文公告中未要求作品为未发表作品或未获奖作品,因此凡属此两种情形者,不在举报之列。

  至此,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评审工作圆满结束。组委会将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对获奖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邀请中央有关部门的领导人在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进行颁奖。部分获奖作者将遴选为报告人,在论坛上交流发言。同时,获得一等奖论文且作者或第一作者的年龄未超过40周岁者,自动获得参加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终评的资格。欢迎并感谢广大同仁的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