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丘法院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

  上世纪80年代,有一种雷锋精神叫做“钉子精神”。 钉子之所以能钉进木板,是因为目标小,力度适当,而“钉子精神”倡导的正是在工作、学习中要有专心致志和刻苦钻研的精神。

  当下,在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新形势下,坚持“钉钉子精神”不动摇,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毅力把每项工作落到实处,是巩固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这也是安丘法院贯彻落实潍坊市委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力抓手。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一要“钉关键”,关键就是要“找准目标”。人民法院“钉关键”,就是要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反“四风”,聚焦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作风之弊,瞄准关键处下钉子,盯住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不放手,不达目标绝不收兵。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二要“下重锤”,重锤就是要“持之以恒”。钉钉子,说起来容易,但真正做起来还需要有耐心、有毅力地一锤一锤重重敲下去。近年来,人民法院党员干部作风虽在不断改进,但与新形势新使命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先进典型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人民法院“下重锤”,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司法廉洁执行不力、争先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担当精神缺乏等突出问题,一锤接着一锤重重地敲,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认真地破解,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三要“重实效”,实效就是要“落地生根”。落地生根,重在长效,成在机制。关键之举是构建起思想教育、制度保障、监督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人民法院要善于运用专题讲座、廉政承诺、文体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正反面典型通报等综合形式,加大思想教育宣传力度;要运用改革的办法,坚持法治的思维,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把握规律、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同时,人民法院还须建立健全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政工、宣传、审监、信访等多部门参与,全社会监督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明察暗访、不定期抽查、定期督查等形式,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流于形式,落地生根。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四要“自身硬”,硬气来源于“优良作风”。全体法院干警务必始终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铸就过硬作风:领导干部应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转变作风,重实绩、不摆花架子,使工作重点与群众需求真正契合;普通干警应树立正确的群众观,不断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夯实司法为民理念,增强公仆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廉洁意识。人民法院上下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钉钉子的精神练就一身正气、一身净气、一身硬气,让这种良好风气在法院内部“风行于上、俗成于下”,从而带动形成好的社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