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专利纠纷之困
城市中,摩拜单车、OFO、永安行等共享单车品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迅速占领街头巷尾。一方面方便了百姓出行,一方面单车公司融资如火如荼,但后续的民生及法律问题正在逐步显现。
其中专利风险一直是创业公司面临的一大考验,摩拜单车目前面临扫码开锁的专利诉讼风险,永安行面临的是无固定取还点的专利侵权诉讼并在审理中。共享单车中的专利权保护陷入了尴尬境地,相关专家学者认为,单车可以共享,专利不可共用,一定要将公众利益与专利权所有人、使用人利益达到平衡。
认为侵权诉共享单车
多年以前,美籍华人顾泰来作为一名创业者就将创业项目聚焦在解决人们短途出行的共享单车商业模式上,并于2010年申请了“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专利,对其研究成果进行保护。
短短数年后,摩拜单车、OFO、永安行快速发展,其中手机定位单车、个人消费、后台调配车辆等操作模式恰恰与顾泰来的该项专利一样。正值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安行公司)提起IPO的申请,顾泰来起诉永安行公司专利侵权,一方面是让共享单车行业在爆发式的发展中关注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如果在永安行IPO成功后提起诉讼,将影响永安行的股价,并最终损害股民的利益。
4月17日、18日,顾泰来分别在苏州中院和南京中院起诉了永安行公司,在其诉讼请求中,顾泰来并未提出高额赔偿,仅提出希望永安行停止侵权并支付合理的法律维权费用1万元。
4月18日,南京中院受理了该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由于4月17日苏州中院并没有当日受理,顾泰来于4月20日提交了撤诉申请。然而苏州中院裁定不准予撤诉,并于5月23日开庭审理。顾泰来认为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而没有出庭,6月6日,苏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永安行公司不构成专利侵权。针对该案,顾泰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顾泰来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了永安行公司,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
共享下专利权需保护
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中心主任郑友德认为,单车的共享性和专利的排他性矛盾需要平衡。专利技术一定是有投入的,没有投入、没有回报就没有创新的动力和资本。永安行公司的专利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属于“搭便车”行为,也就是法律上说的仿冒行为,仿冒人家的专利,任意由它来进行泛滥的话,产业就没有办法发展。
郑友德说,维权活动可以围绕使共享单车在创新上步子迈得更大,让顾泰来的专利和相关行业共同发展,组成一个专利共同体,促进共享单车行业的良性竞争,共享单车的发展一定是美好的。
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温旭告诉记者,目前平衡专利的垄断性和单车共享性的最切实可行的办法,是国家制定共享单车的标准专利,如果制定了标准的专利,纳入国家行业的标准,大家去经营这个模式,一旦纳入标准的专利,所有的运营商都可以去使用这种标准专利。但使用标准专利的前提是按照同样的规则给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专利权人要公平对待所有的运营商。
顾泰来也表示,他并不是希望通过诉讼禁止共享单车的发展或者是以此索取高额的赔偿,只是希望大家重视并尊重知识产权。顾泰来说他无意垄断相关专利,相反他非常乐意将相关专利许可给共享单车的运营商,双方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基础下,共同为公众提供便捷生活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