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初评完成

  本报讯(鄂研) 近日,湖北省法学会组织召开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初评会议。会议由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主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出席会议。

  初评委员会由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资深教授李龙,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深教授吴汉东,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曹海晶,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反恐研究中心主任康均心,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商研究》编辑部常务副主编温世扬,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李牧,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李克武等人组成。

  初评委对征集申报的15项优秀成果进行了认真评审。会前,省法学会以通讯评审方式,将中国法学会有关通知、申报优秀成果信息一览表和优秀成果申报材料电子版等相关材料报送评审委员提前预审。会议推举武汉大学资深教授李龙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认真审阅,并参照中国法学会终评评分标准要求和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专家评委投票结果,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最终推选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优秀成果3部(篇),分别是武汉大学皮勇教授201461日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专著《量刑原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江河教授201412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国际法的基本范畴与中国的实践传统》等2篇著作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徐涤宇教授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第4期发表的论文《单方允诺的效力根据》。

  根据要求,初评委员会主任李龙出具初评意见后,省法学会作为推荐单位盖章确认,并将推荐材料报送中国法学会。会议还根据《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评选工作需要,推选出李龙、吴汉东、冯果、曹海晶、温世扬、康均心、李克武、李牧、段晓红、陈焱光等10名教授担任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