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林芝市法学会推动地方法治建设
本报讯(记者薛志忠) 近日,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法学会邀请西藏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巴桑旺堆为全市法学会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政法干警、武警官兵作关于“民法总则解读”专题讲座。讲座由市委政法委委员、秘书长、市综治办主任李建军主持, 市人大党组成员、副主任赵俊,市政协副秘书长尼玛,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索珍参加讲座。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巴桑旺堆系统介绍了《民法总则》在民法中的地位、出台背景及基本原则,着重阐述了《民法总则》中修改和新增内容。巴桑旺堆通过列举大量案例,将《民法总则》的抽象法理讲得深入浅出、明白易懂,让大家印象深刻、受益匪浅。
讲座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民法总则》精神,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民法总则》,依法履行工作职能职责,加快推进西藏林芝市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法学会自成立以来,在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法学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提升法治宣传水平、大力拓展法学交流,为全市维护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林芝地区法学会秘书科的通知》要求,林芝市法学会于2013年7月正式成立。2016年10月,经市委同意,林芝市法学会调整了组成人员,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李运峰任组长、张明等14人任副组长。市法学会下设秘书科,为正科级行政机构,由市委政法委管理,人员编制在政法委机关内部调剂。截至目前,全市个人会员达305个,团体会员达23个。县(区)法学会是开展工作的前沿阵地,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快成立地市级法学会切实推进地方法学会建设的通知》精神,林芝市各县(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现实困难,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于2015年11月初全部成立法学会。在西藏全区率先实现了县(区)法学会全覆盖,形成了市、县两级法学会组织体系,基本实现了“有专(兼)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有人才支撑、有机制保障、有工作影响”的要求。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法学会紧跟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工作大局,广泛搭建平台,丰富活动形式,团结、引领广大会员为法治林芝建设贡献才智。积极参加西藏全区法学会关于“民族区域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和“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各类征文活动,及时组织撰写论文,2013年全市共征集到论文12篇,获奖论文3篇;在第八届“西部法治论坛” 中获优秀组织奖。2015年共征集到论文13篇,获奖论文7篇, 1篇获“西部法治论坛”三等奖,6篇获得优秀奖。去年共征集到论文50篇,获奖论文2篇,获第四届“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三等奖;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中获优秀组织奖。联合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和公、检、法、司开展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社会稳定源头性预防、基层社会治理等10余项研究,积极向中国法学会提出《关于林芝市“精准扶贫”与“双联户”对接模式的探索》《少数民族地区婚姻家庭问题研究》《少数民族地区双语司法研究》等11篇部级法学选题建议。
去年,林芝市法学会会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了“百名法学家 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活动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依托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深圳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法学教授朱兴友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讲话》报告。
林芝市法学会以中、小学师生为重点,在第二高级中学和第二小学分别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邀请林芝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郭东升和市检察院干警作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和“防范校园暴力,绽放美好青春”主题讲座。各县(区)根据本县实际情况,自行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法律知识讲座。2016年“双百”活动共举办了10场报告,13400余名干部群众和师生聆听报告。
林芝市法学会开展了“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法学会会同市综治办组织各县(区)综治业务骨干、社区居委会主任等一行17人赴山南、拉萨两市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专程赴察隅、波密、墨脱三县为320多名县四大班子领导、政法系统干警、法学会成员进行了“依法治藏”专题讲座。通过考察,工作人员深化了认识、拓宽了视野,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综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