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初心 不断前进

——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李学尧

    李学尧: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改革与发展研究室副主任,上海市法学会法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上海市曙光学者。主要从事法理学、法社会学和公法学的研究。具体领域包括司法裁判理论、正义理论、司法改革、法律职业、法学教育和高等教育法的研究。

 

  

  获得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李学尧的工作和生活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他依旧专注于手头的研究工作。

  对于青年学者而言,“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这一称号可以说是中国法学界给予的最高荣誉,而李学尧却说:“它意味着什么,一下子也想不好。但是,很显然是一种鞭策,督促我更致力于研究工作,扮演好学者的角色,为社会公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荣誉面前始终心怀感恩

  “学术研究应有追求卓越的精神”——这是李学尧一直以来对待法学研究的态度,而为了能够达到“卓越”,他一直葆有着“富有好奇心”“喜欢不断学习”“勇于挑战自己”等良好的品格。

  也正是基于此,他多次出国访学深造,并在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纽约大学等学校做专题讲座与交流。他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Fordham Law Review》《Journal of Legal Education》等国内外权威学术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10多项,课题成果也不同程度地被有关部门采纳。他还曾获评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称号、“上海市浦江学者”称号,入选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等。

  此次当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李学尧想要感谢的人有很多。其中对他影响最大的是他的硕士、博士生导师孙笑侠教授。“在孙老师身上,追逐卓越、讲究学术品味、忽略功利计算、秉承学术良心的品质,一直都在影响着我。”

  工作以后,上海交通大学教授郑成良在学术上注重严谨推理、小心求证,在工作上认真负责、待人宽宏的优良作风,也令他受益匪浅。博士后合作导师徐显明“音乐般的演讲口才”和“开阔的学术思路”也使他钦佩不已。在李学尧有限的学术研究生涯中,季卫东、叶必丰、朱芒、徐向华、刘思达、程金华、葛岩、王凌皞和宾凯等人都给予了很多的帮助和指点。在记者采访中,他列了长长的名单。

  “温州给予我一种以勤勉、创新及从不畏惧为荣的价值观。”此外,李学尧还特别感谢家乡温州所带给他的一切,并始终以自己是温州人而倍感骄傲。在他心里,自永嘉学派开始,温州人作为一个群体,一直是中国学术界不可忽视的力量,在目前的法学界一些温籍学者更具非凡影响力。

“研究”路上脚步不会停歇

  201412月,李学尧调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20168月,李学尧回到上海交通大学,不再担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职务。

  尽管李学尧在上海财经大学任职时间不长,但在他的主导下,全职引进了两位分别曾在英国和美国法学院担任院长的外籍教师;到位了多位优秀的中青年教师。也正是在他担任院长期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基本完成了一级学科博士点的申报工作。

  “我在上海财经大学结识了一批在理论经济学、会计学和金融学领域造诣很深、实干的朋友,我们至今都保持密切的联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同事们很优秀,也很努力。”李学尧说。

  2005年,李学尧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尽管之后有一些其他的工作调动,但人事关系却一直在上海交通大学。在李学尧看来,那时的上海交大法学院“还是一个容易被学术界同行忽略的单位”。

  作为年轻人,李学尧通过兼职科研和外事秘书、院长助理,深度地参与到法学院的发展历程中,因此,对于凯原法学院,他饱含着浓厚的情感。他说,可能得益于理工医专业人士的“简单”性格,加之上海交通大学的人际关系相对简单,唯能者上,因此,“很享受在这样一个有着自由空间、生气勃勃的大学”。

  李学尧认为,法学作为一种具有实践面向的学问,研究者的目光必须在实践和理论之间往返穿梭,“法学研究一直以来都是‘跨学科’的,即使是法教义学也莫不如此”。

  李学尧介绍说,他将继续聚焦于国际学术前沿,注重研究方法的交叉与拓展。具体将继续从事两项研究:基础研究主要集中于法律认知科学,运用跨学科研究的方法和理论,特别是量化实证的方法,对法官决策、财产权、侵权理论等领域持续进行深化研究。应用研究将集中于教育法与公共政策研究。同时,还会持续关注司法改革、法律职业以及法学教育的发展。

  “现在有两篇关于采用行为实验方法剖析法官决策的学术论文和两篇关于司法公信力的定量论文。另外,还有一篇关于法律认知科学的综述论文。”李学尧说,这五篇论文陆陆续续写了四五年,预计今年会投稿。不过,他也表示,自己并没有一定要在权威杂志上发表几篇论文的计划,因为那是“很不值得提倡的思路”。

  最近几年,他在完善高等教育立法以及促进教育公平,增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法治实践领域也花了不少的精力,主导完成了《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的立法文本建议稿及其条文说明,“接下去要到教育部挂职一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推进学位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

  “在研究的道路上,希望能有更多的同道者;希望能通过努力,培养出四五位专心于学术的好学者。”李学尧说。

有挑战更有法律人的机遇

  “在这个高度信息化、全球化的时代,同时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刻,今天的中国法律人获得了世界法律人少有的人生和职业共同体发展的绝佳机会。”李学尧说。

  尽管有了“肥沃的土壤”,但是在李学尧看来,对于中国的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来说,仍然存在着多方面的挑战:

  作为高等教育构成部分的法学教育,受到了来自自然科学,特别是工科的量化评估标准的影响。这使得具有实践面向,以职业教育为依归的法律教育遭受了极大冲击。

  另外,李学尧认为,智库建设的初衷在于学术成果与国家政策的有效互动,对于法学“童子功”的法解释学研究,不能因政策等取向而忘记法学自身规范这一基本基石。

  与此同时,法律界注重第一学历为法学专业的偏见,也一定程度制约着中国法学研究的视野,使中国法学教育回应社会需求的能力大打折扣。

  另外,他认为,实力雄厚的法学院校和优秀法学学者正不断向北京、上海以及其他一线城市集中。学术研究条件越来越好的同时,研究者的生活成本和承受的社会压力也越来越高,以至于越来越难吸引到最优秀的年轻人参与法学学术研究,或者难以心无旁骛。

  “尽管有很多困难,但不可否认的是,当下中国的法治氛围仍然是有史以来最好的。法治已成为全民共识,成为一种不可质疑的意识形态。”李学尧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