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待“刷单入刑第一案”产生示范效应
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在淘宝网站吸纳卖家互刷好评或者虚假交易,以此欺骗淘宝买家……6月20日上午,刷单组织者李某在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接受审理。法院当庭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连同此前原判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予以并罚,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刷单炒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刷单入刑第一案”宣判后,期待有更多的刷单炒信者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以彰显法律正义。只有通过法律严惩,才能让刷单炒信者树立起对消费者、商家的最大尊重,树立对法律的最大敬畏。然而此前,刷单炒信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小,违法成本很低。比如李某在此前被某地法院仅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这相对于刷单炒信可以获得的利益而言,几乎等同于毫发无损。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网络管理交易办法》来处罚刷单炒信,也只能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即使是最高20万元罚款也不具有威慑力。当违法成本远远低于收益时,刷单炒信者极可能再次铤而走险,重操旧业。
这一次,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的宣判,彰显了法院及电商平台在法律框架内“追杀”刷单组织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强决心。只是我们还应该思考:电商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反衬出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如何弥补这种滞后性?比如,刷单炒信虽然人人喊打,但我国法律对这种行为尚无明确具体的禁止性规定。如何确保法律法规与电商的发展步伐“与时俱进”,当是亟待着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