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小利虚开增值税发票两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获刑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王浩林) 近日,由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石嘴山市某机械制造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候某、甘肃某商贸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陈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罚金7万元,1年有期徒刑,及罚金5万元,1年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刑事处罚。

  2012年,被告人候某经营石嘴山市某机械制造公司期间,因为公司缺少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用于冲抵税款,为了钻国家税务制度的空子,候某与甘肃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购销的情形下,以票面金额4.6%的比例向陈某支付好处费,然后陈某经营的甘肃某商贸有限公司向石嘴山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石嘴山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石嘴山市国税局认证抵扣税款,致使国家14万税款被骗。

  检察官提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税务制度,牢固树立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理念,企图通过虚开发票偷税、骗税,不仅获取的非法利益要被国家没收,还要承担刑事处罚的法律风险,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