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杀人犯”吴留锁的囚徒人生
男童遇害,证据存疑,“凶手”已被关押33年
1984年,洛阳市伊川县一名男童遇害,警方将凶手确定为吴留锁,可他坚称自己没有杀人。现年63岁的吴留锁,已被关押了33年,其中有14年是超期羁押。
“哥哥在里面被关33年了!”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邑涧村,吴留成在家中偏房内,把同样3根手指连续伸出了两次,“他进去时,才30岁,现在都成老头儿喽。”
几天前,吴留成才去过河南省第四监狱探监,哥哥吴留锁说:“你和家人再帮我跑跑吧!”
“跑,一直跑着呢。”可吴留成的神情并不坚定。
探监结束,吴留成转乘几趟公交返回家中,这条路他不知还要走多久。
吴留成几乎没给吴留锁带去过什么好消息,早与外界完全隔绝的他,更不知道近日有媒体称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被错误关押时间最长的人”。
33年前,吴留锁被指欲“鸡奸”同村一名8岁男童未遂,然后将其杀死。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不承认此事,并坚持申诉。
“如果真是他杀的人,不可能喊冤这么久,况且证据又不足。”吴留成说,“海南那个陈满住了23年,我哥哥比他还多10年呢!”
超期羁押14年
记不清是哪年了,吴留成探监时,看到哥哥吴留锁两条胳膊上有了刺青,左边刻着“残刑定罪”,右边是“冤枉终生”。
“我问怎么刺上去的,他说拿针蘸着墨水弄的。”吴留成问痛不痛,吴留锁笑称:“比起内心的痛,这算不了什么。”吴留成每次向别人讲述这个细节时,都难克制情绪。
命案刚刚发生时,吴家人也搞不清到底是不是吴留锁作的案,司法程序走完后,他们更加迷茫。
刚刚收监时,吴留锁的家人也想亲口问问当年的事,但只要一开口,总被管教打断。他们除了唠家常,根本说不了别的。“也就这几年,我们才能自由讨论案件。”吴留成说,哥哥一直没承认杀人。
吴留锁1984年9月被捕,警方将其关押在伊川县看守所,同年年底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洛阳中院)判处死刑,死刑判决只有3页纸,吴留锁在公判大会上大声喊冤上诉后,才讨回一条性命。
次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河南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但一年、两年、三年……吴留锁案被人“遗忘”了。
因是死刑犯,他常年要戴着手铐、脚镣,只要稍微活动,都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他向很多人讲过自己被冤,无人相信后,吴留锁只能“自救”,方法是下跪与申诉。
李星海(化名)曾是吴留锁的学生,当年因打架被关进伊川县看守所,听说吴留锁也在此关押后,就想办法与其见了面。
“吴老师,还记得我吗?”简单介绍后,吴留锁认出李星海,便点了点头。“那件事到底是不是你干的?”李星海问。吴留锁说,真不是自己。
李星海记得:“只要有上面领导来看守所检查工作,吴老师都会跪在地上喊冤,但跪的次数多了,没人再理会他。”李星海在看守所内很“吃得开”,吴留锁常让他帮忙找纸和墨水,然后写申诉状,家人探望时留的生活费,大多买邮票了。
而吴留锁迎来二审的“死缓”判决,是在14年后,当地检方承认,这14年属超期羁押,对此,检方资料显示,追究过有关领导的责任,但没说是哪位领导。
8岁男童被杀
凶案发生在1984年7月29日。死者和吴留锁都住邑涧村,两家相距不到50米,吃着同一口井的水,关系虽不是特别近,但也无冤无仇。
洛阳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当天上午,吴留锁将8岁男童王社利领到该村洛栾公路东侧200余米处的玉米地里割草。休息期间,吴留锁想“鸡奸”王社利,王不同意。
判决书显示,“吴怕丑事败露,即生灭口恶念,先用双手掐王的脖子,后又用镰刀将王社利颈部气管、食管、右颈动脉割断,将王杀死后逃离现场。”
王社利的父亲王怀斌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事发当天,爱人让儿子外出割草,“他拿着一把镰刀和一个箩筐出去了。”
可到了饭点儿,王社利仍没回来,又等了几个小时,也不见踪影,这时,王家人慌了,开始发动亲戚朋友寻找。第二天,有人在玉米地里发现了王社利的尸体,“下手太狠了,镰刀把都被砍断了。”王怀斌说,这把镰刀是自家的。
警方介入调查后,对村里很多人进行了排查,王怀斌和吴家人都说,最开始,警方确定了几个重点嫌疑对象,但均被排除。
一个多月后,正在洛阳工地跟着姐夫打工的吴留锁,被警方带走。卷宗显示,警方在尸体旁提取的一枚赤脚印是吴留锁的。
“都不敢相信。”王怀斌说,但想起吴留锁之前做过的一件事,也认为凶手是吴。
王怀斌所称的事是1978年,吴留锁当老师时,奸淫过一名幼女,为此被判刑3年。吴家人说,警方也是根据这个逻辑,将嫌疑人锁定为吴留锁,“之前犯过错,不能代表这次也是他吧。”
事实上,最早时,吴留锁做过有罪供述,但他曾在法庭上说自己遭遇了刑讯逼供。吴留锁说,审讯人员给他打着背铐,“还往胳膊的空隙里塞了几块砖,还用电棒和水杯打我。”
“他实在吃不消了,才承认了‘杀人’。”吴留成说。最让他们气愤的是,有个叫“许道文”的侦查人员,在案卷中承担着勘查、审讯、鉴定、证人四个角色,而且很多地方的签名,没有全名,都是某某处长,某某科长。
即便如此,王怀斌至今仍认为吴留锁就是杀子凶手:“至少90%是他。”
“斗法”
实际上,1985年河南高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后,案子到底该怎么办,曾在洛阳政法系统引起过激烈讨论。
媒体人卞君瑜曾深度采访过此事,他当年还在《法律与生活》杂志上报道过这一案件。据他介绍,该案因为没有新证据,洛阳中院曾两次将案件退回,但伊川县坚持吴留锁有罪,不接收案件。
再后来,洛阳市方面又以邮寄方式将案卷邮到伊川县,县里又邮回市里,就这样推来推去,一直到1992年,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伊川县公安局才接下此案卷。此时,吴留锁已经被关押8年。
1992年1月13日,洛阳市委政法委还专门把县、市区的公、检、法召集在一起,开了一次联席会。会议上,洛阳中院陈述了无法定吴留锁罪的理由。伊川县公安局也提出无法定案的三个理由:作案时间无法确定、作案动机不清、物证不系统。
而物证不系统,是指杀害王社利的镰刀上没有指纹可鉴定,现场的赤脚印记也无法确定是吴留锁所留。
那次的联席会议决定,吴留锁案已失去侦查补证条件,伊川县公安局应将吴留锁做取保候审处理,并明确由伊川县政法委进行协调,做好善后工作。
但伊川县公安局认为应该由洛阳中院办理取保,洛阳中院觉得自己没取保义务。
大约过了半年多,时任伊川县公安局局长杨廷柱曾作出批示,由县公安局进行取保,并限期在1992年9月30日前办理完毕。
但这个结果,王怀斌却不同意。他当年担心吴留锁要出来后,对他家进行报复,所以也不断去找当地政法机关。由此一来,吴留锁在看守所一直被羁押到1998年。
这一年11月12日,沉寂十多年的吴留锁案迎来开庭。开庭5天前,律师石荣安接了此案,为吴留锁辩护。当年,石荣安表示,根据证据来看吴留锁不是杀人凶手。多年过去了,早已退休在家的石荣安,仍坚持这个观点。
但1998年12月15日,洛阳中院仍以吴留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审判笔录里,吴留锁明确提出对此判决“有意见,我要上诉。”伊川县看守所给河南高院写的材料里,也写明吴要上诉。但河南高院未经二审,在1999年刑事裁定书中,称吴留锁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所以,维持了“死缓”判决。
随后,吴留锁也被转到位于洛阳市的河南省第四监狱服刑。
证据存疑
河南高院刑事裁定书称,“公安机关在王社利尸体头部东北15厘米处发现赤脚乳突纹线一片,经刑事技术鉴定,此足纹系吴留锁右脚掌内第一踱骨处乳突纹所遗留。”
而这个证据,成为吴留锁“杀人”的唯一证据。值得注意的是,做出该份裁定的其中一位审判员胡烨,就是当年轰动全国的“赵作海”案主审法官。当年因赵作海一事,他被停职检查,调离审判工作岗位。
吴留锁现在的代理律师称,围绕着“乳突纹线”出现了很多问题,“首先就是勘验时间,现场勘查笔录记载的时间是在1984年8月2日,该勘验笔录中还有死者尸体的照片,但死者王社利是在7月29日被杀,7月30日就做了尸检,为什么要在8月2日才勘查现场?”
还有个细节,记者获得的气象资料显示,王社利被害的当天晚上就开始下雨,第二天和第三天仍在下雨,最高降水量大约21.9毫米。
侦查人员许道文在笔录中,也多次提到当时下雨的情况。他在笔录中称,作案工具上之所以没有指纹,是因为被雷阵雨淋了。
“既然大雨能把作案工具的指纹冲掉,泥地上的‘乳突纹线’怎么保存的,而且卷宗中显示,纹路清晰,保存完好。”吴留锁的律师说,唯一可能就是所谓现场提取的乳突纹线也是伪造的。
死者父亲王怀斌告诉记者,这枚乳突纹线之所以能保留,是因为一片豆叶,“我们这里的人,经常在玉米地里套种大豆,所以是豆叶遮住了雨水。”而“豆叶说”也出现在侦查机关的资料里。但这块地的主人表示,他不记得当年是否在地里种过豆子。
“退一步讲,即便现场真的有豆叶,仅凭叶子不足以使赤足脚纹保存完好。”吴留锁的律师表示,“要知道,不用说雨水冲刷,仅是积水的浸泡也足以使细微的乳突纹线灭失。”
而吴家人更介意的是,法院对吴留锁“鸡奸未遂”的认定,在闭塞的乡村,这种行为是难以启齿的。“王社利已经死亡,遗体上既没关于被性侵的证据,也没目击者,怎么就确定鸡奸未遂?”吴留成说,“别说那时候,现在发生这种事,都是要遭雷劈的。”
另外,对于死者的家庭,他们也一直背负着这份伤痛。王怀斌称,这么多年来,他们家忍受着丧子之痛,爱人也因为此事常年生病,前年去世了。这么多年,他和吴家人不说话,彼此见面了,也不打招呼,为了躲避那段悲伤,王怀斌搬到离吴家较远的地方。
不久前,王怀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是吴留锁干的就判死刑,如果不是他,就放了。”这么多年,王怀斌一直想不明白的是:“既然说他是凶手,为什么不枪毙,而且还是惯犯?这到底是咋回事?”采访中,他一直重复这句话。
“书写”命运
33年来,吴家人也承受着巨大压力,在邑涧村,他们很长时间难抬起头来。吴留锁有两个姐姐(二姐已去世),一个弟弟,虽然家族人丁兴旺,但吴留成觉得,这不算圆满。
现在,家里没有一张吴留锁的照片,也没他用过的物品,而能记录吴留锁从青年到老年的轨迹,只有一封封来自监狱的信,因为拆建房子,有的信已丢失。
但在保存下来的每封信中,吴留锁都表达了渴望自由的愿望。
2004年6月15日,吴留锁在信中问家人:“关于我的申诉,你们打算怎么办?”他说自己是个深陷泥潭的人,“几乎是个废人,眼睛也看不清,真假钱也不分,假如我回家了,今后如何生活……我看倒不如还是算了吧。”
家人觉得他情绪很差,只能探监时说,正在努力。
2006年10月12日,吴留锁失去自由22年。他在信中写道:“我多么想像小鸟一样自由飞翔,那该多好呀,离开家乡到现在,都是在熬天混日。”
但家人仍无法给他好消息。后来,他在信中仍感谢了家人,称这个人情,他今生都无法偿还,“没事不要来看我,我有事就给你们写信。”吴留锁说,过去邮寄一封信才8分钱,现在邮一封信是1块2,“尽量节省,贴补你们的生活吧。”
除了给家人写信,吴留锁还给很多部门写申诉材料,加上家人努力,2015年7月28日,河南高院终于派人重新提审了吴留锁。
那年,吴留锁已是61岁的老人。他说,当年10月23日,“河南高院、洛阳市公安局技术鉴定科将我提出监狱,在监狱大门口路南的野地半坡上,又重新让我踩了石膏模拟脚印。”
但又两年过去了,河南高院也未对此案做出结论。日前,负责承办吴留锁案的河南高院一负责人说,该案正在复查,还没结果。
2015年,吴留成还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次年3月15日,检方以“河南高院对原判决、裁定调卷审查”为由决定中止审查。今年5月9日,检方又以该案“中止办理后超过6个月不能恢复办理”为由,决定终止办理。
现在,吴留锁在信中说自己完全与世界脱节了,手机和电脑他只是听说过,根本不会用,就连100元面额的人民币都觉得惊讶。“我确确实实是被冤枉的,一日不平反,我一日不停笔。”
吴留锁被抓时,正谈着恋爱。33年过去了,那段爱情,早已不属于他。但他却还思念着那个姑娘,他不知道怎样给曾经的恋人写信,只能在给家人的信中,表达这段情愫,“你像一朵美丽的报春花,你开在我的窗前,使我看到了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