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法学会“首都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公益行”显成效
2017年初,北京市各区相继完成了区级法学会的建立,法学会各项工作也陆续开展起来。在北京市法学会的指导下,各区法学会在今年的工作方案中都提到要以专家讲座、培训、座谈会等形式,组织专家沙龙和法律咨询,在社区、街道、学校及有关单位开展普法大讲堂活动。为此,北京市法学会为各下属区级法学会分别配备活动经费一万元,支持各区法学会切实履行职能,服务首都法治建设大局。
目前,全市各区法学会“首都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公益行”活动都已顺利展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积极的反馈。
解读疏解整治政策
4月25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区政府的报告厅里座无虚席,来自西城区的社区工作者、街道法律工作者、部分机关干部400余人坐在会议厅里聚精会神地聆听由北京市法学会、西城区法学会共同组织的法治讲座。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法治研究会副会长赵秀池结合自身专业研究方向,以《北京城六区人口疏解的对策建议》为专题进行了讲座。她对疏解非首都功能的重要性、原因及途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讲解对西城区基层干部进一步了解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识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义方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李晓波以《疏解整治中的法律问题分析》为主题进行了讲座。她从法律角度出发,结合特定案例,围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专题讲授了整治开墙打洞、清理群租房、拆除违建、棚户区改造的法律依据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讲座期间,多位街道社区工作者就相关问题向两位专家进行了咨询。在听完讲座后,与会干部纷纷表示,专家讲授的内容实用性很强,对解决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有帮助。通过听讲座和与专家面对面交流,与会干部对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内涵和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践行首善标准、红墙意识,做好街道和社区的各项工作,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
随后,房山区法学会联合北京市法学会举办了“法治文化基层行”暨房山区法学会“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题讲座。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行政法学教授余凌云以“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治理现代化”为主题进行了讲座,从依法行政的路径和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房山区法学会会员、综治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领导共计300余人聆听了讲座。
此外,通州区、顺义区、石景山区分别以“疏解整治促提升”“疏解整治促提升中如何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开展城乡土地规划及公共安全整治”等主题,邀请专家开展疏解整治政策解读,加强对各区法学会会员及基层法律工作站的政治引领,提高认识水平,并且就他们在实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解读《民法总则》立法精神
今年全国两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民法总则》重新调整了民事行为与民事权利的法律关系,成为我国民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民法总则》即将实施,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对《民法总则》的理解和贯彻,5月17日上午,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举行了《民法总则》学习研讨会,北京政法系统各单位、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会员单位近200人参加了学习研讨。
此前,在首都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公益行的活动中,多个区法学会就《民法总则》展开了法治宣传。4月18日上午,怀柔区碧湖宾馆一楼报告厅里,来自怀柔区人民法院的民商事审判人员、多位律师、法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聆听了“《民法总则》的成就与制度发展”专题讲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友军对《民法总则》的成就与制度发展进行了精彩的阐述。他剖析了《民法总则》的时代意义,综述了《民法总则》的总体成就,也对《民法总则》具体成就发展作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各单位法学法律工作人员听完讲座后纷纷表示,讲座对开展基层法律相关工作具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4月26日下午,丰台区法学会举办了“法治文化基层行——《民法总则》热点问题”讲座。4月27日,平谷区法学会举办了“法治文化基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讲座”。
“通过解读《民法总则》,旨在让广大政法干警在工作中正确理解与适用《民法总则》,让《民法总则》深入基层,深入百姓,切实为深入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做贡献。”北京市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白贵秀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在法学会开展《民法总则》宣传讲座之后,全市多个区的政法部门掀起了《民法总则》的学习热潮,在北京市法学会和各级法学会的指导下,首都政法系统的干警正在积极准备,迎接《民法总则》的实施。
创新工作方式
服务首都法治建设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这是法学会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白贵秀告诉本社记者,使用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是北京市法学会在北京市委、社工委领导下创新工作方式、服务首都法治建设的工作之一。
从2012年开始,在北京市社工委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市法学会通过试点建设,逐步推进了“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工作模式,培育了一大批优秀的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助力北京法治建设,探索法学会社会服务新模式开辟了新的道路。
2016年底到2017年初,北京市16个区相继成立了法学会,在北京市法学会的指导下,各区法学会也开始结合各区工作实际,使用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在此过程中,北京市法学会指导各区法学会在使用、管理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4〕34号)《北京市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行〔2012〕1841号)等相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合理使用。
据了解,16个区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得到了众多志愿者的支持和帮助。每位志愿者每天的餐费、交通费、水费等补助合计不超过50元,丝毫没有影响首都法学法律志愿者投身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热情。
北京市法学会及各区法学会在筹划活动前,就成立了项目实施工作小组,为如何配置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开展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明确了项目负责人和具体落实的责任制度。
“我们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意见》实施项目。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项目实施方案,也通过书面申请,按正式批复的意见进行调整实施。”一位区级法学会工作负责人谈到,在北京市法学会的指导下,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的项目全程都公开实施过程,并且会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结项还要上交结项总结。由于整个流程程序清楚规范,让新成立的法学会工作有规章可循。
据了解,未来各区法学会将继续沿着北京市法学会制定的工作规划方案,切实履行法学会工作职能,为推进首都法治工作增砖添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