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学可以更“接地气”

——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

    张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访问学者。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博工委主任。

 

  爱运动、爱书法、幽默风趣、帅气无比……

  这些高质量的“标签”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同学们在其校园BBS上给他们的“男神”老师张翔的评价。

  按照某国内知名科普网站统计的国内法学院学生投出的最难学习的法学类学科排名,宪法学常年榜上有名。然而,作为中国宪法学界的“新锐派”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将这门可以说是十分“枯燥深奥”的学科讲得有声有色,在学生中人气“爆棚”。

  201731日,中国法学会公布了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结果,张翔更是榜上有名。

  教学评价与科研成果双丰收,这或许是许多高校老师梦寐以求的事,张翔做到了。

“男神”教授的日常

  初见张翔,是在他的办公室。走进他的办公室,第一个印象就是书,一个10余平方米的办公室被书占去了绝大部分的空间。

  谈起刚刚获得的这个重量级奖项,张翔有些“羞涩”,他告诉记者:“虽然脑中有过那么一丝想法,但是真正得知获奖之时还是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我知道这个奖在法学界的地位很重,之前获奖的都是一些知名的前辈,和他们相比,我感觉有点受之有愧,获奖以后自然会有些压力,包括在学术领域以及教学方面,不过对我来说也是一份督促与责任。”张翔说。

  实际上,在他人的眼中,张翔获得这项荣誉,实至名归。

  张翔的研究成果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得到了学界的广泛认可。特别是他在宪法解释学方面的研究,成绩尤为突出。

  在多年的学术生涯中,张翔发表了多篇重量级的论文及专著,如《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财产权的社会义务》《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宪法释义学》,其独特的视角、前沿的理论成果,在学界引起广泛反响的同时,也有着非常强烈的实践关注。

  尤其是近年来,张翔以宪法解释学的角度,通过与其他部门法学研究人士的沟通交流,在诸多具体话题上如机动车限行、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近亲属证人免于出庭作证等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上,给出了诸多可操作的意见,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的关注。

  “作为宪法理论研究者,我想我应该有所担当,有所作为。我所谋求的是建立一个解释和分析基本权利条款的框架,通过这个框架我们可以去确定基本权利的规范内涵,并据此对基本权利的案例或事例进行严谨的分析。”张翔说。

  通过搜集查阅大量宪法案例材料,张翔发现,我国宪法学界目前研究的主要案例对象是美国,而作为另一个宪法应用较好的国家德国,可能由于语言、地缘等因素限制,目前的资料还比较缺乏。作为曾经去德国做过访问学者的他,想将德国宪法的更多经验带给他的学生。

  为此,张翔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功夫不负有心人,2012年,由张翔主编出版了《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一辑“基本权利总论”,之后又出版了第二辑“言论自由”,并持续编写其他主题。《德国宪法案例选释》出版后,受到了宪法学教师和学生的一致好评。很多老师选择这本书作为宪法案例课的教材。这本书通过深入浅出的阐释、活泼生动的案例推演,令诸多复杂繁琐、枯燥无味的宪法理论在学生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这些研究和写作的基础上,张翔在人民大学法学院第一次为本科生开设了“宪法案例分析课程”,用案例分析来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操作能力。很多学生在上过课后向张翔反馈——“这和我们想象的宪法学不一样啊!原来宪法也可以这样生动有趣!”“上完这个课,感觉自己有点法律人的思维了”。

相遇法学是个“意外”

  张翔与“法学”的相遇可以说是个意外,高考之前对于“法学”他了解的不多,甚至可以说是陌生。

  在高考前,张翔觉得自己能考取个地方知名高校就很满意了。但在估算分数之后,他的老师觉得这个分数可以去试试中国人民大学。就这样,他很偶然地报考了中国人民大学。

  张翔告诉记者,当年作为一个文科生,他并不喜欢经济、金融、管理等学科。因此,他的专业选择范围就比较窄,在他的印象里人大最好的专业是“新闻”和“法学”,于是就选择了新闻作为第一志愿,而法学作为第二志愿。

  而命运正是如此戏剧,他高考当年,人民大学新闻系只在甘肃当地招考一个名额,而邻市的一位考生仅仅比他多了几分。就这样,他与后来一生钟爱的法学发生了美丽的邂逅。

  在进入法学院学习的最初几年,张翔坚信自己“入错了行”。因为他在法学专业的学习中感到了一股浓浓的“匠气”。

  在那些被他认为当时略显刻板的法学教学过程中,他一度以为自己被法学条条框框的逻辑“桎梏”了自己的思维,这和他喜欢的“天马行空”“不受束缚”的逻辑大相径庭。

  回忆当年的学习过程,张翔告诉记者,当时他一直在想,这些讨论都是有关别人的琐事,与自己的人生意义有什么关系。所以,那时候他经常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一辈子面对如此琐碎呆板的工作。于是,在应付法学专业的课程之外,他读的更多的是文史哲著作。

  直到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后,张翔的观念才第一次受到了冲击与改变。

  张翔在研究生期间的导师是中国知名宪法学家韩大元老师,他指导张翔进行宪法解释的研究。宪法解释学正是宪法学最核心的部分,通过对宪法文本中构建出宪法规范,以形成宪法问题判断的大前提。

  起初,张翔的心理还是抗拒的。当时张翔认为,宪法解释是主观的,在宪法解释中起作用的不过是法官所秉持的政治哲学甚至伦理观念,法律的规范与逻辑不过是包装甚至幌子,这样的研究并没有意义。然而,经过老师的教诲,张翔的思想观念发生了转变。韩大元老师告诉他,一定要坚持宪法解释的客观性。

  张翔告诉记者,尽管当时并没有被老师完全说服,但在思想上已经开始重新思考法律解释方法背后的法的安定性价值。法学似乎也不在因为感觉缺乏意义而显得无趣。

  就这样,三年的研究生生涯一晃而过,张翔随后又考入北京大学继续跟随宪法学泰斗肖蔚云先生攻读博士。

  期间伊始,张翔还是坚持从政治哲学出发研究宪法问题的思路,因为他觉得避免法学的短视和幼稚的办法之一就是回到法律之后的“背景规范”,不要只是去解释法律文本的含义,而是去追问法律为什么是这样。这种思路的表现之一就是他一度想把人民主权原则作为自己博士论文的选题。然而这个思路却很快发生了转变。

  转变的根源来源于2001年几个国内的宪法学案例争议,直到那时张翔才发现,宪法学虽然一直以来高高在上,但是面对一些具体的案例时却无法做出有效的解释和论证。张翔开始意识到,宪法学目前可能缺乏的并不是理念和价值,而是宪法解释和规范分析的方法与技艺,他的研究走对了路。

  后来,张翔又逐渐发现,他的理念并非天马行空,相反这种观念也逐渐成为宪法学界的普遍共识。如张翔自己所概括的那样 “中国宪法学正在经历一场法解释学的转向”,他的学术之路并不“孤独”,而本以为的苦修旅程也变得愈发有趣。

“活泼”的宪法感染更多人

  至此,张翔的工作心态也变得积极起来,他希望用“宪法”的力量去感染更多的人和事。

  在教学中,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感染更多的学子们对于宪法学的热爱,激发他们对于宪法研究的兴趣;通过在课堂中大量深入浅出的案例不断说服那些可能像他当年一样的孩子们,关注和理解宪法学。

  “住宅使用权续期、机动车限行、胚胎冷冻等话题居然还有这样的解释方法,我以前是真想不到的,这和我以前对于宪法学的感觉不一样。”张翔的学生这样评价他的宪法学课程。

  在科研中,张翔也一直通过这样的理念试图去突破宪法学研究的壁垒。他认为,宪法学的研究一定不是局限于宪法学本身,一定要通过跟其他部门法学沟通交流,并在价值上向其他学科开放,达到一个互相促进学习的效果。

  张翔告诉记者,最近几年,他做了大量的与其他部门法学联系学习的工作,在他看来,我国目前许多部门法学研究对于宪法层面的意识较少,但在实践研究的过程中,许多实际问题往往还需要宪法学理论提供支撑。对于这样的客观矛盾,解决的办法就是要互相多沟通,多通气。尤其是国家提出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如何让宪法落地,这不仅仅关乎法学研究的本身,更关乎我们国家的每一位公民。他愿意为此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