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法的海洋中上下求索

——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志鹏

    何志鹏: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出版有《国际经济法治》《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欧洲联盟法:发展进程与制度结构》《全球化经济的法律调控》等专著。

 

  吉林大学前卫校区的东湖湖畔,何志鹏手里拿着教案,在备课的同时,不时地做着批注。

  “欢迎你们来到吉大,美丽的长春市就坐落在吉林大学的校园之中。”

  不远处,一个学生正领着几位朋友参观校园,听到这句熟悉而又自豪的介绍语,何志鹏的嘴角浮起了一丝微笑。

  20006月,吉林大学合并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等6所院校,组建成新的吉林大学。当时,已经在吉林大学任教的何志鹏,就是这历史性变迁的见证者之一。

  从1992年走入吉林大学的校门开始,何志鹏的人生与吉林大学紧紧地连在了一起。

  何志鹏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吉林大学是一个容易让人坐得住、沉下心来读书和思考的地方。我在这里读书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非常出色的老师;我在这任教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非常好的学生;我在这做研究的时候,遇到了一批非常好的同事;这些都是我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我最大的幸运!”

  作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的一名国际法教授,多年来何志鹏潜心开拓自己的研究领域,成果丰硕,用自己的努力为母校增光添彩。

  20173月,何志鹏获评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也是吉林大学校史上第二位获此殊荣的老师。

吉大法学沃土上生根发芽

  吉林大学前卫校区逸夫图书馆四层的外文阅览室里,时常能够看到何志鹏的身影——在这里读书是他从本科时代就养成的习惯。

  在何志鹏求学的那个年代里,家乡的图书馆并没有多少外文图书可以借阅,来到吉林大学之后,这里丰富的藏书深深吸引着他。

  在他的印象中,本科时代绝大多数的热情和精力都放在了哲学和法理学上,与同学聊的最多的是古典音乐、书法篆刻这些无关国计民生的风花雪月,在图书馆经常借阅的也是文学、历史、哲学方面的书籍,大量康德、黑格尔、弗洛伊德的思想对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随着学习不断深入,从本科三年级开始,何志鹏陆续接触到国际法相关专业的课程和知识,这让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渐渐对国际经济和政治形势有了自己的见解。

  “刘世元、吕岩峰老师给我们讲国际经济法,韦经建老师给我们讲国际贸易法,车丕照老师讲国际技术转让法。我对这些领域都十分着迷,觉得国际商法这些高端的技术问题很值得探究。”何志鹏谈道。

  凭借扎实的外语功底优势,何志鹏几乎天天阅读大量的外文材料。很多新的信息和理念,在国内学者还不太了解的时候,都已经进入了他的脑海。随着视野逐渐开阔,他的研究兴趣也从国际贸易法转向具有公法性质的国际经济法。

  何志鹏开始从国际法基本理论的角度去思考国际法观念和思维的建构问题,他陆续发表了一系列著作、论文,承担了一系列国家社科、教育部的研究课题,受外交部、国家海洋局的委托完成了一系列的研究项目。

  “在这个领域的努力,对于中国外交、中国国际法理论与实践有一定推进意义,对于和我们有着类似经历的国家和学者也有启示,所以这个方向慢慢获得了国内同行的认可和支持,他们的鼓励也促使我不断探索。”何志鹏说。

难忘师恩点点滴滴

  在求学的道路上,有许多老师都给了何志鹏莫大的帮助,其中对他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他的两位导师。

  能够成为车丕照教授的“入室弟子”,何志鹏多多少少还有赖于他的好运气。

  “在本科的时候就一直想,跟车老师读硕士是很值得向往的事情,结果梦想成真了,车老师就真的做了我的硕士生导师。后来我才听说,车老师选我是抓阄抓到的。”何志鹏笑着说。

  尽管多年过去,他依旧清楚地记得车丕照老师在讲授国际技术转让法的时候,通过非常前沿的、对当时国际法争论问题的揭示,向学生们展示了国际法理论争议和实践发展的最新图景。

  “国内教学的普遍形式是教师单向的传授,学生记录学习,没有什么机会让学生讲话。然而车老师非常注意用实践导向的方式去带动我们,他布置的模拟谈判任务,让我们通过直接参与来提升对于合同的形成过程以及合同具体条款的直观感受。”何志鹏谈道,这对于他后来跟进各种各样的模拟法庭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

  另一位对何志鹏产生深远影响的老师,是他的博士生导师郑成良。

  “最初接触郑成良老师,是在刚上大学时候,他给我们讲法理学。”何志鹏回忆道,“他讲课最大的特点是从一个又一个非常浅显的、日常生活中能碰到的例子出发,去引申、剖析,让我们去体会这背后的复杂争论和深刻的法理学,甚至是政治学、哲学层面的问题。”

  当年上课作为教材的那本《法的一般理论》何志鹏至今都还保留着,书的空白处几乎都被笔记填满了,上面记录的很多内容都是源于生活的例子。

  “郑成良老师的这种讲课方式,像《法律帝国》《法律的概念》等很多法理学的名著一样,都是通过非常简单的叙述来揭示非常深刻的问题。”这让何志鹏始终对法理学保持着浓厚的兴趣。

  后来,何志鹏跟随郑成良老师攻读法理学博士,并在自己的教学中将这种理论联系实际的讲课方法传承了下来。

传道授业中的教学相长

  “作为一名老师,首先要爱学生。只有你爱学生,你的课才有吸引力,你的学生才会真正认为你的课是为他们讲的。”导师车丕照的这句话深深印在了何志鹏的脑海中,直到今天依旧深刻地影响着他和他教过的学生。

  从1999年留校任教开始,何志鹏已经在三尺讲台上度过了18载春秋,他坦言,吸引他一直留下来的是吉林大学的学习和研究氛围。

  “现在的教学环境相比于我们上学的时候好太多了。”何志鹏感慨道,有时候他会跟学生们分享当年他上学时候的故事,这也使得他对从前任教的老师们更加充满了敬意。

  “以前没有阶梯教室的时候,百余人的大课都得在食堂上。食堂的缺点是前后一样高,后面的同学经常看不着听不清,当时的老师讲课也非常辛苦,因为没有麦克风和音响,讲课都是凭喊。而且,像现在的放映设备当时都没有,老师都是靠板书和他们自己的人格魅力把这堂课上下来的。”何志鹏清楚记得,在食堂二楼上课的时候,一楼做饭时的油烟呛得师生们连连咳嗽,但是同学们仍然坚持认真地听,老师忍受着恶劣的环境继续讲。

  “走上讲台的感觉挺好的,更好的是后面有老师旁听我的课,给我监督和指导。”

  在刚刚执教的那几年里,韦经建、车丕照等老师会时常来旁听他的课,而何志鹏也会在当天晚上给他们打电话请教,老师们会中肯地提出鼓励和意见建议。

  “这种老一代老师和新一代老师之间的监督、建议、帮扶非常重要,我在这一点上还没有做到像我的老师们那么好,但这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何志鹏说。

  直到今天,何志鹏在每次上课前,都会把内容过一遍,并且反复设想模拟、反复检查,让自己的课在学生面前更有亲和力。

  何志鹏的努力也得到了学生们的积极回馈,在任教的过程中,很多学生都非常喜欢他的课,这也带动了他对于教学和科研的浓厚兴趣。

  “有时候学生会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把课讲得更好,按照他们的设想,为我改进课程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何志鹏谈道,正是这些学生不断提出他们的想法和建议,使得自己不仅在知识上思想上能够不断地提升,对于教学的热爱也更加浓烈。

GATT/WTO结下不解之缘

  中国恢复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时候,何志鹏正在法学研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对于这个领域的研究也越来越深。

  研究生在读的时候,何志鹏有机会听来自美国的专家讲授WTO、知识产权等问题,2000年暑期,在吉林大学举办的美国法讲习班上,他作为留校老师也参加了WTO方面的课程培训。

  留校之后,《国际经济法概论》一书的出版,凝结着吉林大学法学院诸多老师的心血,这中间也有何志鹏参与的部分。

  “编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承担的就是世界贸易组织部分。这使我有更多的机会去理清WTO的历史与现实、规则与实践。如果说我当时撰写的这部分有什么特色的话,那就是增加了对WTO的反思性评价和批判性分析,这也是我一直坚持的学术理念和研究方法。”何志鹏谈道。

  2001-2003年,他与孙璐、王彦志两位学者一起翻译了彼德斯曼(Ernst-Ulrich Petersmann)教授的《国际经济法的宪法功能与宪法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他对世界贸易体制的相关规则和运作进行深度分析。通过与彼德斯曼教授的交流,何志鹏审视着WTO的问题与发展方向,并且在与欧盟、联合国相互联系和比较的语境下,评价着世界贸易体制的贡献与局限。

  在研究的过程中,何志鹏逐渐形成了从权力、大国的角度去观察、思考国际法律体制的方式,特别是批判性反思的习惯。“这是一种国际关系学与国际法学的跨学科研究,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将国际法立体化、动态化。”

  何志鹏就这样一边学习、一边研究、一边思考,对WTO方面的问题与国际人权、国际环境等一系列具体问题的探索,成为他一个较为宏大的研究体系“国际法治”的坚实柱石,使他对于国际法过程与系统的理论分析有了较为扎实的基础和具体的例证。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TPPTTIPAIIBBRICS等诸多规范和体系纷纷建起并不断获得人们关注的情势下,原来罩在GATT/WTO体系之上的光环正渐然淡去,显得不再如往昔那般风华绝代、光彩照人。也许正确的理解是,最初,我们就无需对于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赋予太多的美好意向。它既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神圣,也没有某些人论断的那样羸弱。推进多边经济贸易自由化、法治化的世界繁荣之路从未改变。”何志鹏谈道。

  

大国语境下的国际法治

  “国际法的力量主要在于一种内在的思想和道德上的压力。”多年研究国际法,让何志鹏对国际法的力量有了深刻的理解,“现在的国际法虽然存在着诸多的条约,诸多的组织,而且有些组织还运行得很好,但是在大国面前、在强权面前,国际法经常显得如此脆弱,如此单薄。”

  何志鹏指出,国际法的力量并不像国内法那样有自上而下的强制力,而是国家之间彼此牵制的力量,也就是哈贝马斯等思想家所说的主体间性。与此直接相关,他现在关注的就是大国与国际法的关系。

  “在何种情况下,大国如果不顾国际法的状态肆意妄为,会招致国际法的反作用,最终影响自身的发展;而在何种情况下大国又会引领和带动国际法的发展方向。因为中国是正在成长中的大国,所以我持续关注着大国内在的动因,就是在试图观察中国与国际法如何形成一种良性互动。”何志鹏谈道。

  他指出,国际法治的建成条件非常多,但国际法治能否形成归根结底还要看“大国”。

  他谈道:“如果大国都能够很好地倡导和遵从国际法治,则世界就有可能建立在以法律为基础的观念和体制之下;反之,如果大国带头做违背国际法、忽视国际法的‘表率’,则小国自然就会受到影响,就会懈怠地去观察和对待国际法,国际法治也就遥遥无期。”

  “在这一基础上,我们才可以讨论国际立法的思想,国际组织的运作方式,国际制度的适用和实施等等一系列问题。”何志鹏认为,近年来国际形势出现了一种非常明显的逆全球化趋势。逆全球化是对全球化的开倒车,这对于国际法来说具有非常大的影响,特别体现在国际组织的运行发生了越来越多的障碍,多边国际条约的建立热情不足、进展缓慢、效果式微。

  在何志鹏看来,逆全球化实际上是一个对全球化进行反思和审视的机会,它并不一定意味着是坏事,因为全球化可能走得太快,或者走错了方向,或者原来引领全球化的国家或者国际组织,失去了兴趣,那么就需要调整速度,重定方向,甚至重新寻找这个趋势的引领者。

  “在这种情况下,国际法治既面临挑战也面临机遇。”何志鹏谈道,从挑战方面讲,人们对于国际法的相关机制的信心会降低;从机遇方面看,国际法有可能在震荡中进行清理,把原来那些不适当的规则和机制扫除出去,从而以更为审慎的态度和更为公平合理的目标,去建构国际法的新规范、新体制。

  “逆全球化也意味着改良的震荡期,对于中国而言,这意味着一个发展的契机,一个引领世界走向光明和美好未来的契机。”何志鹏说。

  何志鹏相信,中国的国际关系、国际法乃至于政治、法律各个方方面面的学者,都有着广阔的施展才华的天地,需要积极准备、提升能力,在未来的全球治理场域中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