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兴宁法院:信息化助力审判提速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通讯员谢明光) 近日,在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谢明光法官正在通过远程视频向当事人送达应诉材料,对方是远在加拿大温哥华的当事人赖先生。这是该院首次通过微信视频送达案件应诉材料。
2016年4月,赖先生的父亲即原告蒋某某的丈夫意外死亡,赖老先生生前在某银行租用一保险箱存放私人物品。赖老先生生前曾有过书面声明并叮嘱过子女,如其意外去世,该保管箱内的全部财产归妻子蒋某某所有,任何子女不得有违。因赖老先生生前未立有经过公证的开启保管箱的授权委托书,银行拒绝了原告蒋某某的开箱要求。无奈之下,蒋某某只能通过司法程序提起遗嘱继承纠纷诉讼,将赖先生和赖先生的妹妹列为被告,要求法庭判令该保险箱内的全部财产归其所有。
立案后,兴宁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赖先生已经定居加拿大,为了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兴宁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想到了远程视频送达的方式。当天的视频送达,法院进行了全程的录音录像,随后还会制作成光盘附卷保存。
为了解决民事案件的“送达难”,近年来兴宁法院大胆进行各种探索和尝试。E-mail、微信、QQ是该院对在辖区外、已联系上的当事人常用的一些送达方式。工作人员先通过电话与当事人确认电子送达方式和地址,随后由专人开展远程视频送达。通过此种送达方式,避免了外地当事人为参加诉讼长途奔波的辛苦,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今年以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E-mail、微信、QQ方式成功送达32件,该类案件的庭前送达时间从往常的70天减少到8天,送达效率明显提高,电子送达方式也越来越得到当事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