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岗区法学会法律诊所
——黑龙江省最早创新成立的社区法律诊所
南岗区社区法律诊所始建于2009年,是黑龙江省最早创新成立的社区法律诊所。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学会的指导下,南岗区法学会先在3个社区试点,后于2010年全区推广,整合5所高校、86个律师事务所、140名法学法律工作者为诊所提供服务。
经过8年发展,目前南岗区已先后建立了175个法律诊所,其中社区法律诊所169个、医院法律诊所4个(含军医院)、行政审批中心大厅法律诊所1个、服务非公经济法律诊所1个,构建了覆盖全区并服务全区的法律诊所工作网。形成了适宜南岗特点,符合南岗区情的工作机制。
据南岗区法学会介绍,法律诊所的组织构架一般由9至13人组成,由社区书记任所长,以高校法学教授和律师等专家为骨干,社区工作者及警官为成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普法教育,矛盾调解,服务非公经济企业和信访稳定。
法律诊所的核心工作目标就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建设无越级访社区。
南岗区法学会总结出“三抓两不一化解”的工作措施,即:社区矛盾要抓早、邻里纠纷要抓小、群体性突发事件要抓苗头;做到小事不出楼院、大事不出社区,矛盾化解在基层。
在不断探索中,南岗区法学会又提出法律诊所的“三个结合”工作模式:一是法律诊所与保民生结合,工作始终定位在为民解忧,解民之急上;二是法律诊所与促稳定结合,将信访稳定的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让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稳控在基层;三是法律诊所与助发展结合,为南岗区域内的非公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从法治环境上助推经济发展。
目前,南岗区财政每年划拨专款32万元,其中20万元作为法律法学专家和高校师生的工作补助。每名高校法学专家或律师到法律诊所提供服务,一次补助100元,每名学生一次补助50元,另外12万元作为法学会办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