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智慧审判”解难题

案多人少怎么办?

    案件数量爆炸式增长、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这是全国法院普遍面临的难题。对此,江苏省积极施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全面推行“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及公职律师制度,有效化解了难题。

 

    江苏省法院案件受理总数四年位居全国第一位。面对案多人少的难题,该省积极施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全面推行“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及公职律师制度,通过司法体制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入额必办案、不办案不入额”

    江苏是司法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省份,20169月,全省共遴选出首批入额法官6203名、检察官4209名,分别占中央政法编制的33.4%32.6%

    在这次员额制改革中,针对39%的员额比例,江苏省法院和检察院系统的改革要求是“绝不能突破,而且还要留有余地”,以此确立了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比例不超过30%的控制目标,为暂时不能进入员额的优秀法官留下入额空间。

    陈丽芳是通过遴选的入额检察官。在她看来,过去的办案流程行政化色彩比较浓。现在检察官成为主体,除了必须上报的案件,其他自己说了算。

    去年,她办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涉及279名被害人,分布全国各地,工作量巨大。“以往检察辅助人员不足,需要检察官承担更多琐碎的基础性工作。”陈丽芳说,新型办案组模式下,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分工协作,很快就办结了该案。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群表示,该检察院严格坚持 ‘入额必办案、不办案不入额’的原则,将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司法办案一线。包括院领导在内入额一律办案,且南京出台规则,不仅明确了入额院领导最低办案量,还规定必须亲自提审、开庭、研究案情才算真正办案。

    改革后,苏州法院院庭长办案数量大幅提升。去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参与办案7.4万余件,人均结案216.2,同比分别上升37.5%51.8%。今年1月至4月,两个数据又大幅上升43.1%38.2%

    不仅南京,在无锡、盐城、徐州、连云港、镇江、南通、宿迁等各市,中级法院院长担纲主审案件已成常态。

    记者了解到,20161月至6月,全省法院院庭长共审理案件354463件,占全省法院审理案件数的30%以上。各级法院院庭长不再审核签发本人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并建立院庭长权力清单,以全程留痕改进监督方式,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责任承担主体以及法官审判责任豁免的8种情形,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

    董启海曾是先行试点院张家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入额后,他不仅分管侦监、公诉部门,同时自己也要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截至去年10月底,董启海作为员额检察官,独立办理批捕案件18件,其中4件为故意杀人罪重大案件。

    改革前,江苏省共有8400多人具有检察官资格,占队伍总数70%以上,但其中有不少人员并不在司法办案一线;改革后,全省共有4209名员额检察官,占队伍总数32.6%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官管理处处长王松表示:“检察官总数变少了,但一线办案的检察官多了,办案检察官的能力更强。”

    员额制改革的核心是实现司法职业化。在员额制检察官独立审理的案件中,根据权力清单,现在检察官不仅有程序流转的决定权,还有对案件最终处理的决定权。

    另外,目前,全省122家法院、127家检察院已全部落实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同时,健全法官、检察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专门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及时给予援助。

大力推进智慧审判“苏州模式”

    案件数量爆炸式增长、人案矛盾异常突出、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这是全国法院普遍面临的难题。

    目前,江苏省法院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成果,探索运用庭审智能语音转写、审判信息智能检索推送、类案文书智能生存等技术辅助手段,提高审判质量效率。

    去年3月起,苏州中院利用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开展了“智慧审判”建设探索。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赵荣祖介绍,“智慧审判”是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庭审及办公语音识别系统”为核心,覆盖诉讼全流程的一体化集成解决方案,有效缓解人案矛盾。

    记者获悉,该模式中电子卷宗随案生成。设立诉讼材料集中收发、扫描中心,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将纸质诉讼材料扫描、文书邮寄等事务性工作交外包人员负责。此外,研发电子卷宗集中收发、采集、加工系统,对集中扫描的电子卷宗进行数字化处理、OCR识别,立案信息自动回填,程序性文书自动生成,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据统计,立案时间平均减少50%以上。

    据统计,通过语音识别转写系统,庭审笔录的完整度接近100%,普通话语音识别正确率达到90%,庭审时间平均缩短20%-30%,复杂庭审时间缩短超过50%,庭审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虎丘法院书记员唐婷婷表示,相比以往每分钟120字打字速度,在讯飞语音自动转换文字的智能辅助下,她的工作大为减轻,庭审过程中文字记录也显得游刃有余。

    “而且语音自动生成庭审笔录,给一个指令证据会自动弹出,简易案件裁判文书一键生成。”她说。

    据了解,苏州模式的核心就是实行网上办案流程的留痕记录,构建同案不同判预警监测等系统,辅助院庭长对案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其中涉及OCR识别和信息项回填、智能语音转写、云柜、智能推送、同案不同判自动监测、文书智能生成等应用系统。

    414日,江苏省高院在苏州召开全省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会,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表示,要着力提升信息化审判智能服务水平,必须确保信息化建设精准对接司法实践所需,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数据共享,构建司法人工智能系统,建设智审系统。

    去年,江苏省检察机关运用侦查信息化等手段初查贪污贿赂案件成案比例达92.1%。全面建成从省、市、县检察院互联互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尽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此外,“智慧审判”的另一大亮点是,江苏省法院推进网上办案和卷宗同步数字化,通过对办案全程留痕加强监督制约,并研发典型案例、法律法规、裁判文书等审判信息智能检索、推送系统,为法官办案及时提供参考信息,防止“同案不同判”。同时,开发了包括婚姻家庭纠纷、金融借款纠纷、毒品犯罪等40多个审判业务主题分析和审执动态、长期未结案件、发改案件、涉诉信访等10多个审判管理业务模块,实时掌握审判工作情况,改变了传统的人盯人、人盯案的管理方式。

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

    与传统的社会律师不同,公职律师是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他们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主要办理本机关的法律事务。

    根据中央要求,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本社记者从江苏省委政法委获悉,南京海关法规处副调研员肖春的另一个身份是南京海关的公职律师,受南京海关委派,他全程参与了浙江某公司起诉镇江海关的行政诉讼案的出庭应诉等工作,有理有据驳斥了对方对海关执法的质疑,最终一审法院做出了海关胜诉的判决。

    2003年,江苏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20161115日,江苏省司法厅为首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集中颁证,截至当日,全省已有公职律师办公室9家,公职律师91人;公司律师事务部23个,公司律师158人。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指出,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是顺应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治理和企业依法经营水平的有效措施。

    肖春表示,成为公职律师后,在执业活动中就享有律师法等规定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律师执业权利,以及律师法规定的其他权利。在调查取证以及和法官沟通等方面,比单纯的行政机关人员要便利。

    在南京海关法规处处长、公职律师李卫新看来,公职律师在辅助决策、规范立法、统一执法、依法办案、调处争议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不少律师认为,无论哪一类执业律师,都是为中国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他们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