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7年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启动

  本报讯(记者贺宏飞 □贺国祥) 近日,青海省2017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启动仪式暨海东市平安区“青春与法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海东市举行。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张谦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邵云主持会议,省委政法委、省委教育工委、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团省委、省法学会及海东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好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进一步发挥活动品牌效应。一是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将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有机纳入全面依法治省和“七五”普法总体框架,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坚定推进“四个转变”,进一步明确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使活动内容始终贯彻法治教育、法治实践和法律知识传播这条主线。二是要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基层法治实践需求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活动主题和具体内容,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要坚持活动主体侧重,精心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参与活动,为广大青年志愿者搭建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参与法律实践的平台,进一步深化青年普法志愿者对法治青海建设的认识,增强解决基层法治问题的自觉性,提高开展法律实践的能力与水平。

  会议强调,开展好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活动特色效应。一是要按照《青海省2017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分工任务要求,明确牵头组织单位、协助配合单位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活动的联系协调、筹备组织工作,做到环环相扣,真正把活动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要结合当前形势发展新要求和基层单位、基层群众的愿望,针对该省不同地区、不同层次活动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基层行活动场次计划表》,及时报送省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并抓好贯彻落实。三是要重点突出活动的“基层”特色,在活动内容上,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咨询服务等法治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化解矛盾纠纷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在活动对象上,要把青少年学生、县级以下基层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镇及农牧区群众、青少年犯等特殊群体广泛纳入服务对象。针对该省信教群众人数多、分布广等特点,充分结合“法律进宗教场所”等工作,探索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开展好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积极引导各族僧众继续发扬爱国爱教传统,遵纪守法,共同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会议要求,开展好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要加强宣传报道,推动工作深化,进一步发挥活动延伸效应。一是要注重发现、总结各自开展活动中的创新性、经验性做法,提炼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性工作机制,及时报送省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以便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开展好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二是要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两微一端”等大众传媒,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活动的知晓率和认知度,积极争取广大干部群众对活动的支持、配合、参与,营造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三是要注重收集整理活动的文字和图片、视频资料,及时向省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活动动态。

  启动仪式上,海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张润晋致辞,团省委副书记索朗德吉向青海省2017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服务团授旗,出席仪式的领导向海东市平安区第一中学赠送法律书籍。

  启动仪式结束后,海东市第一中学学生代表开展了青少年模拟法庭展演活动。海东市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市委教育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团市委负责人,青海省2017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服务团部分成员,海东市平安区第一中学师生代表,媒体记者近500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