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检察院落实“绿色检察”发展理念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石浩) 近日,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出台“123456”工作模式,制定20条具体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扎实服务脱贫攻坚大局。

  指导检察工作“一个坚持”。坚持“绿色检察”发展理念不放松,建立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等办案综合评价体系,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贯彻谦抑司法“两个严格”。严格把握办案力度和时机、严格规范办案方式和方法,避免和减少办案工作对涉案单位的不良影响。坚持办案力度、办案时机与县域经济发展大局步调一致、同步合拍,保证县域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深化检务公开“三个不断”。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管理及相互协作,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全员行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权力责任清单和内外部监督制度,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深化阳光检务、不断加强外部监督。

  确保职能履行“四个全力”。认真做好检察环节“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三大专项行动”,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强化队伍建设“五个加大”。加大从严治党教育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加大队伍素能建设力度,促进检察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加大纪律作风改进力度,确保检令政令畅通;加大司法改革推进力度,执行领导干部涉足司法活动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加大协作保障投入力度,实现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全覆盖、全监控。

  创新监督方式“六个强化”。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民行检察和刑事执行监督,进一步强化案件管理、矛盾化解和检察服务工作,确保检察监督职能和检察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加强“检察服务职能延伸”工程,不断提升检察职能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