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级检察机关均设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上获悉,目前北京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均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全市3个分院、8个区院正在试点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案件。据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介绍,未检部门的办案范围包括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和以未成年人为主要侵害对象的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

  据了解,近3年来,北京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081255人,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北京市检察院牵头、统筹成立了遍布全市各区的附条件不起诉“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51个分站,已对349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每个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不少于6个月,助其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同时,北京市检察机关践行“双向保护”的理念,在未成年人救助方面,通过积极协调公安机关,推行对性侵案件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最大可能地减轻司法办案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近年来共向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9.5万元。

  活动当天,北京市检察院还向50多名来自教育领域和关注未成年人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通报了北京市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9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北京昌平区检察院办理的“北京首例幼师针扎幼儿案”、朝阳区检察院办理的“某校强制侮辱案”、通州区检察院办理的“民办培训机构人员无证上岗过失致幼儿死亡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