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五年为定点扶贫地区培训人才千余人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5月21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5年来,最高检赴定点扶贫县调研考察多达85人次;共帮助定点扶贫地区举办干部人才培训18次,培训1180人。2016年和2017年,先后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了两期最高检定点帮扶地区党政干部培训班,为云南文山州200名党政干部量身定制教学计划,专题进行培训。2013年至今,最高检先后选派5名优秀扶贫挂职干部,分别挂任定点扶贫县的县委副书记和村第一书记,圆满完成了扶贫工作任务。
据了解,1995年,最高检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最先与云南文山州西畴县结成扶贫帮扶对子。2015年,最高检又承接了定点帮扶文山州富宁县脱贫的任务。5年来,最高检在定点帮扶过程中,想方设法帮助当地解决了许多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如:落实了西畴县南昌水库项目建设,争取将西畴和富宁分别纳入京东电商和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获得国家财政支持2000万元;协调云南省扶贫办在西畴县实施3个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获得项目资金6000万元;协调争取富宁火车站片区开发融资9亿元贷款项目等;成功协助文山州申请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项目;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银行为两县增加精准扶贫贷款8亿多元;为最高检挂任第一书记的两个行政村争取道路硬化资金500万元等。
同时,最高检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创新工作机制,特别是2016年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着力规范定点扶贫工作。比如: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定点帮扶云南省西畴县富宁县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对帮扶两县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扶贫挂职干部管理办法》,对扶贫挂职干部的职责任务、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定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对最高检扶贫资金的监管、规范扶贫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扶贫资金审批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各厅级单位党组织与定点扶贫县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加大了对精准扶贫的要求等。
另外,2017年,最高检各厅级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的西畴县西洒镇瓦厂村委会党总支和富宁县新华镇格当村委会党总支上报了一批需要帮助解决的事项,目前已为共建村筹集资金3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