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强制分类需要配套措施

  你家的小区有分类的垃圾桶吗?你会对垃圾分类处理后再扔进去吗?垃圾分类的好处,你感受得到吗?3月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尽管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等地就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但17年过后,中国垃圾分类的效果仍不尽如人意。(54日《中国新闻网》)

  从确定北京、上海、南京等8个城市作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城市,迄今已有17个年头,可落实效果不太好。媒体曾用“原地踏步”形容试点城市垃圾分类的差强“业绩”。如今国家有关部门再次出台方案,将试点城市由8个扩至46个,试点工作的力度也由“鼓励”升格为“强制”,足见政府力推垃圾分类的决心与诚意。

  把脉垃圾分类试点效果不佳的成因,大致有三个层面。一是城市居民环保意识和对垃圾分类的意义认知相对薄弱,缺乏践行垃圾分类的内生动力;二是政府动真格和精细化的务实推动举措缺失,极易让民众产生“可分可不分”的错觉;三是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配套设施未能及时跟进,让垃圾分类在“最后一公里”功亏一篑。此次再推行强制分类试点,就必须总结过往经验,正视存在问题,精准矫正短板,力避重蹈覆辙。在笔者看来,尤其要确保三个“到位”予以配套。

  一是宣传引导到位。垃圾分类事关城市文明,涉及千家万户,不仅需要科学知识普及,更需思维观念更新。这就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此实施宣传攻势和持续引导。所谓“到位”,就是要达到形式上立体多元、内容上丰富具体、范围上妇孺皆知、效果上入脑入心,尤其不能忘了“从娃娃抓起”自幼启蒙。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析危害、教方法务实引领,让民众对垃圾分类达成内化于心、见诸于行的自觉与共识,毕竟思想通才能配合好。

  二是示范引领到位。鉴于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难免有垃圾,凡需垃圾收集之处就当有垃圾分类的客观现实,实施不分区域场所、不辨难易程度的齐头并进恐难以奏效,而选择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等集中管理之所及车站码头、机场剧院等人群聚集之处,实施有规范、可操作的垃圾强制分类,不仅容易出效果,更对社会不无有目共睹和有样学样的示范引领效应,这也契合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

  三是机制设计到位。既然是垃圾强制分类,就应当有科学严谨、周延细化和有奖有罚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这就需要从制度的层面为垃圾强制分类做好顶层设计、程序设置和奖优罚劣的细节规范,真正让垃圾强制分类走出“摆样子”“作秀场”的窠臼,步入有章法、有监督、有考核、有问责的良性发展轨道。要通过设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奖励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充分调动民众自觉实施垃圾分类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