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无锡公安出新政破解户籍管理难题
本报讯(记者时婷婷)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针对群众普遍关注、反映意见较为集中的户籍管理难点问题,出台了《关于〈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重点对市内户口“强制迁移”、投靠迁移,出生申报登记,市外户口准入审核办理等户籍管理工作明确了具体操作流程,
据了解,《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户口“强制迁移”的规定,对于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的,公安机关将在调查核实后,告知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经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将按规定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此举将有效解决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原房主户口滞留原址、拒不迁出引发的矛盾纠纷。
同时,新政放宽了市内户口投靠迁移范围,对于因征地、房屋拆迁、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无其他合法稳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迁往兄弟姐妹家庭户。
另外,针对租赁房屋之前落户难的问题,无锡公安在《实施意见》中增设了租赁房屋户口迁移情形,对于经批准落户的人员,无合法房产可以落户,且无直系亲属可以投靠,在无锡市范围(包括江阴、宜兴)租赁房屋的,经租赁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经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有效解决了无房产且无法投靠直系亲属落户群众的户口迁移困难,提升了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