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压在福建长汀县头顶的乌云

    2016年9月,福建长汀县县委书记廖洪深写了一封致全县人民的信。信中,他难过地对县里40万人表示,长汀,这个过去“红军的故乡”,被称为“最美的山城”的福建南方小城,如今,从这里走出的人员却成了“危害全国毒情最突出的人群”。

    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大陆并不存在冰毒的流通,直到1991年,在广东省发现了境外流入的冰毒——那里是当时中国最为开放与发达的地区。仅在十余年后,福建省西部山区的长汀县,已成为中国制造冰毒原料麻黄碱的中心之一。长汀籍人员将制毒地点从该县扩大到全国各地,他们制造的麻黄碱一部分运往广东陆丰,再由陆丰制成冰毒转往全国;更大的一部分麻黄碱则从缅北过境,取道湄公河,通往世界各地。

    2007年至今,长汀县获刑入狱的涉麻制毒人员就超过了1000人,还不包括仍潜藏着的大量精通涉麻制毒技术的人。而长汀县成为制毒重镇,仅用了短短10年。

“麻黄碱”和长汀“麻枭”

   “麻黄碱”作为一种基础药物,普遍存在于复方制剂中,长期服用含麻药物,就有成瘾的可能。国际上早已经普遍开展对含麻黄碱药物的管控。在2005年8月26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颁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含有麻黄碱的药物进行管控。尽管如此,在偏远的云贵川地区,管控很难实行,加上与云贵川地区相邻的就是冰毒制造的老窝——缅北,这使得云贵川地区成为麻黄碱聚集的要地。

    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监管漏洞逐渐引起了重视。2009年初,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督总局联合加强了含麻黄碱特殊成分的药品管控,对大量采购含麻药品提出了资质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走私贩卖含麻感冒药,特别是对“明知制毒,非法买卖”,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两高作出司法解释,使得警方打击走私贩卖含麻药物终于有法可依。

    含麻感冒药被严厉监管之后,国际黑市上的麻黄碱价格飙升。当时,1万元买的感冒药,提炼成麻黄碱后能获得7万元的收益。长汀警方曾计算过,如果一个人手头有10万元,他一个月内买药、提炼后贩卖,倒两次,就可以卖到500万。方法却极其简单:将含麻感冒药倒进水中,搅拌到充分溶解,麻黄碱的密度因大于水以及其他成分,逐渐沉淀,几次蒸发后,就可以得到纯度较高的麻黄碱了。

    2010年,制毒分子将目光转向中国的大西北地区,他们通过麻黄草提取麻黄碱。在出现大量盗采麻黄草的情况后,国家又加强了对麻黄草的采集和收购的管理,要求必须办理许可证才能予以进行采集和收购活动。这一度遏制了麻黄碱的原料来源。就在有关部门加大对走私买卖含麻药物、提炼麻黄草的监管力度,并取得明显效果之际,一个中国版的“绝命毒师”却出狱了。

    2011年,长汀籍制毒分子肖积合重获自由,也由此拉开了中国人工化学合成麻黄碱的序幕。“各地制毒分子都称他为肖师或者麻枭(枭与肖同音),他是化学合成冰毒的鼻祖。”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刘跃进曾这样评价肖积合。不同于一般制造麻黄碱的制毒分子,他们基本是农民出身、学历低,肖积合是毕业于上世纪80年代的本科大学生,还曾任长汀县质量监督局副局长,主管化学品生产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长汀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兴平曾与肖积合在乡镇共事过3年。在陈兴平的印象里,肖积合特别聪明。“他高考那年,全国只招收20多万名本科生,他也是他们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大学毕业后,肖积合任副乡长,分管科技,他对理工科很有兴趣,办事灵活,也受领导喜欢。”陈兴平回忆。后来,陈兴平转入公安系统,肖积合则进了长汀县质量监督局。没想到几年后,肖积合因为贪污2万元,被判刑2年缓刑2年,长汀县质量监督局副局长的职务也因此被撤销了。2006年起,肖积合成为一名办事员,他清楚自己的政治前途已然没有了,这个时候,老家却不断传来穷亲戚成为大富豪的消息。从金三角做“大买卖”回来的朋友,在拜年时的话提醒了他:“现在麻黄碱越来越难搞了,从感冒药里提取麻黄碱的成本很高,你那么有文化,又懂化学,要是你能搞出化学合成麻黄碱,肯定是亿万富翁。”  

    肖积合知道其中的难度,他还得知内蒙古赤峰市的一家制药公司花费了4年时间,才人工合成了麻黄碱。但他所在的长汀县质量监督局,那里有成套的化学实验设备,肖积合打算试一下。2009年春节一结束,他从网上下载了制作麻黄碱的配方,网购了1公斤的溴代苯丙酮,从此沉湎于实验室中,反复进行实验。对于一些不会用的仪器,他还向同事请教。不到两个月,他通过溴代苯丙酮成功合成了麻黄碱。但实验成功与规模量产还有一段距离。

    2009年3月,他分批次购买了800公斤的盐酸,600多公斤的溴代苯丙酮,以及蒸发器、真空泵等等仪器,先在长汀县城内某皮鞋厂制作了300克左右的麻黄素样品,寄到云南大型的制毒窝点去化验,结果显示纯度不足。

    之后他将相关原料与设备搬移到南山镇中复村水库旁的民宅内,直到7月7日,他被群众举报,长汀警方把他当场抓获。这也是全国破获的第一起利用溴代苯丙酮化学合成麻黄碱的案件。该案立即引起公安部高层的重视。但肖积合以“主观不知”为由,拒绝认罪。最终,他在2010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刘跃进认为,肖积合“打了一个擦边球”。彼时,中国并没有专门针对制造毒品原料的罪名,而量刑也仅仅依照刑法第350条以走私制毒物品罪进行惩处。

    此前,肖积合早已研究透了法律的相关条例。“实际上溴代苯丙酮,麻黄素这些所谓的原料,离冰毒只有一步之遥。1公斤的麻黄素,一脱氧就成了0.7公斤的冰毒。”刘跃进说。

    2011年元月,肖积合出狱后,在福建、江西等周边省市疯狂设立人工合成麻黄碱的窝点,变本加厉地生产麻黄碱。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仅仅在江西省宁都县,被警方发现的窝点就有7处,没收的麻黄碱从几百公斤到数吨不等。

    作为麻黄碱合成技术在民间的首创者,他以每公斤不到千元的成本制造出麻黄碱,每公斤卖到7万元。他到哪里,他的合成麻黄碱的技术就传授到哪里。在通缉他的两年时间内,警方在福建、江西、云南、贵州、河南、山东、湖北等多个省区都发现有肖积合带去的制麻技术。为此,公安部对长汀县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抓住肖积合,这比破100个案子还重要!”但肖积合长期藏身在缅北的大山中,公安机关对他也无可奈何。

    2014年9月,警方再次获得情报,肖积合的儿子将前往澳洲留学,父子已有数年未曾见面,警方判断肖积合或许会冒险赴会。9月29日晚,在厦门市海沧区的一处居民房,警方抓获了前来与儿子告别的肖积合。这一次行动的总指挥是他的前同事、长汀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兴平。

    陈兴平回忆起他和肖积合在入狱前的最后一次谈话。陈兴平说:“有钱人喝茅台不一定快乐,我们以前喝米酒,吃小菜,不也很快乐?”肖积合转过头,没有看他,也没有回答。这一次,肖积合被判刑4年半。正常情况下,他将在2018年年末出狱。

    陈兴平认为,肖积合的人工合成麻黄碱技术的推广是对禁毒工作一次颠覆性的破坏。制毒简化,价格低廉,直接造成的结果就是引发冰毒几何级增长,更多的冰毒流入社会,让它成为“平民毒品”,诱使更多人成为吸毒者。同时,他将制造麻黄碱的利润极速降低,制造者想要获利,必须更大规模地进行生产。

    长汀县政法委副书记罗友华对8年前发生的一切还记忆深刻。2009年7月,制毒大“麻枭”肖积合被抓获后,在长汀县社会各阶层都非常轰动,大家纷纷猜测,“这是全国首案,又是制造毒品。肖积合肯定是面临重判!”

    为了威慑犯罪,长汀县决定在毒情最为严重的南山镇开一次专门的公审大会。2010年4月6日,罗友华是当天的主持人。他清晰地记得,那时正是最忙碌的春耕时节,他还担心没有群众前来观看,达不到震慑的效果,政法部门还要求每个村干部必须派出本村的代表来。结果,只能容纳2000人的中复村中学操场挤满了来自本镇和周边的6000名群众。宣判时,很多人踮起脚来观望,当听到法官宣判“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时,“嚯!”的一声,满场哗然,人群先炸开了锅,接着又嘘声四起。

    罗友华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我第二年就退休了,(公审)这事是我在工作上做得最后悔的一件事,简直是推波助澜!”至今想起来,他都后悔不迭。

国家禁毒委关注长汀县

    2010年开始,长汀县政府决定派出30多人的工作组,由副县长带队,以乡镇干部和村干部为主,劝回在云南的所有长汀籍人员。工作组下到云南全境的各州市进行劝返,除了在当地买房置业者外,一律劝回。这一做法,在犯罪成本低、法律滞后的情况下,在结果上导致将涉麻制毒的发案区域由云南转回了长汀。

    2011年,长汀县被国家禁毒委列为“毒品问题重点关注地区”。

    同年,长汀县率先在龙岩地区成立公安禁毒大队,并统筹政法力量,只要在长汀县辖区内查获的涉麻案件,一律“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不取保、不判缓、不降格、不遗漏”,这使得长汀辖区内的涉麻案件极速下降,但犯罪地点开始从长汀向其他地区扩散,在全国范围内抓获的长汀籍涉麻人员数量依然居高不下。

    涉麻犯罪还呈现出两个新的趋势。一是在组织结构上的变化,涉麻团伙进一步分化、细化,从早期兜售上游原料套餐到专门从事非法提炼加工、再到末端从事收购贩卖给制毒团伙的犯罪链条已然形成。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底,由长汀县公安局提供的线索,公安部组织福建、湖北、江苏、陕西、云南、四川等六省警方联合侦办了“11·25”特大涉麻制毒系列专案,行动历时半年,先后捣毁各地制麻制毒窝点32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73人,其中长汀籍47人,缴获麻黄碱近10吨、溴代苯丙酮等制麻原料近100余吨。

    另一方面,为逃避长汀公安在属地的高压严打,逃往外地制作“熟麻”成为趋势。“熟麻”是长汀涉麻制毒分子对氯麻黄碱的称呼。2013年开始,警方查获氯麻黄碱的数量不断增加,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制造麻黄碱、溴代苯丙酮等制毒原料有明确的禁止规定,但对非法合成氯麻黄碱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处理,仍是一片空白。

    2014年9月17日,由国家毒品实验室技术鉴定,将麻黄碱制成氯麻黄碱是催化加氢法合成冰毒时必不可少的步骤:合成的第一步是将麻黄碱制成氯麻黄碱,第二步将氯麻黄碱还原为冰毒。国家毒品实验室还根据文献资料以及调研得出判断,氯麻黄碱在工业、农业、医药卫生等方面均无合法用途,制造氯麻黄碱只能是为了下一步制造冰毒。所以,建议将氯麻黄碱作为由麻黄碱合成冰毒过程中的半成品进行处理。

    这一年9月25日,公安部禁毒局将这一定性处理意见的通知发给了福建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并补充了两条:经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氯麻黄碱在医药、化工应用中也未发现合法用途;经询最高人民法院负责毒品案件的刑五庭,该庭认可认定氯麻黄碱为冰毒半成品。对于非法合成氯麻黄碱的行为应当参照《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关于制造毒品的认定与处罚问题中“已经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既遂论处”。

    据陈兴平介绍,尽管国家毒品实验室论证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但立法机构目前仍没有将它作为适用全国的司法解释出台,因此各地就有各地的判法。

    2014年春,福建南平邵武市警方端掉俞某勇等7名长汀籍人员在南平市某乡镇养猪场的涉麻制毒窝点,警方查明俞某勇已交易完成200公斤的氯麻黄碱,现场查获的制毒原料是633公斤,经鉴定,其中既有麻黄碱,又有氯麻黄碱,氯麻黄碱的含量分别为69.5%至74.6%不等,至少能够制成300公斤冰毒。

    2015年10月,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案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以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关于非法合成氯麻黄碱行为如何定性的意见》为依据指控五被告人犯制造毒品罪,缺乏法律依据,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将氯麻黄碱列入毒品范畴,而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公诉机关对该项罪名的指控不能成立”,最终认定俞某勇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主犯俞某勇刑期最重,仅为9年,其余人员的刑期依次递减。二审中,福建省高院维持了原判。

    2016年,长汀县政府就将“告知书”“告诫书”“承诺书”等书面材料下发到每一个长汀籍成年人手中,要求他们签字,突破了案发后认定“主观明知”的难题,这一做法被公安部采纳,在全国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得到了推广。然而2017年元月,陈兴平率队在广西打掉一个制毒团伙,缴获了超过3吨重的麻黄碱,这些麻黄碱正准备制成10万片冰毒片剂,一旦流入社会,危害极大。然而非长汀籍制毒者以“主观不知”为由,概不认账;而一半以上的长汀籍户口制毒人员却受到重罚。

    陈兴平每每回忆起追捕案件的辛劳与不同案件审判不一的结果,总会说一句“拳头打在棉花上”,充满无奈。作为地方一线禁毒人员,他们希望立法对此早日完善。

长汀禁毒部门

提出的立法建议被部分采纳

    2015年夏,在国家禁毒委、公安部的协调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相关立法学者与长汀县禁毒部门的代表陈兴平、罗友华进行了一次专门的会晤。

    陈兴平提出在涉麻制毒案件处理上,目前的刑罚过轻,“就在几年的时间内,涉案人员一次比一次多,制毒窝点一次比一次大,麻黄碱从几十公斤到几百公斤,再到数吨,乃至数十吨,说明最高刑罚为7年并没有足够的威慑作用。”但法学家认为,即便是在国际惯例中,7年即为重刑,作为全国性的法律,必须考虑到在全国的适用性。

    现行《刑法》中,贩卖50克冰毒即可判死刑;5公斤麻黄碱可以提炼3公斤冰毒,却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罗友华认为是罪责不相适应。其次,刑法中对制造毒品原料的起刑点规定为5公斤,许多制毒分子为逃避法律,采用蚂蚁搬家的办法,每次非法买卖的数量都控制在5公斤以内,在无法得知制毒分子以往有非法买卖前科的情况下,对他们的惩罚甚至连治安管理处罚都够不上。

    2013年,长汀县破获了6个制麻窝点,都因为达不到5千克的量刑标准,只好“放虎归山”,在社会上造成很不好的影响。罗友华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个涉麻分子想要挑衅公权力,他可以拿着4.9公斤麻黄碱在公检法大楼前贩卖,警方只能对他无可奈何。另外,警方在打击制毒原料中,往往只能切中制造毒品过程中的某一个环节,而不是将生产、买卖、运输一并作为犯罪处理。

    长汀禁毒部门的部分建议最终体现在《刑法修正案(九)》中,诸如规定将制造毒品原料的起刑点降到1公斤;将“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最重要的是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5年,公安部在广东惠州召开禁毒会议,这一年,全国抓获的长汀籍制毒人员仍然超过了100人,公安部将长汀县升级为“毒品问题通报警示地区”。经过4年的打击和治理,长汀头上的帽子没有摘掉,反而从“草帽”变成了“钢盔”。

    一系列的打击与追逃行动,迫使制毒分子更加小心隐蔽,他们的窝点分布更是扩散到全国。这使得长汀警方的禁毒战线进一步拉长且分散。长汀警方的追逃路线常常是动辄跨越大半个中国。有个案子,陈兴平和同事们从长汀某镇追到相邻的城市,扑空后,隔几个月犯罪团伙又出现在千里之外的陕西省,他们又一路追踪追到贵州才把犯罪嫌疑人抓获。

    2016年,陈兴平坐了43次飞机,这是禁毒大队每个人出差的平均航班数。有人一年坐了60次航班,上百次火车,更有人一年出差超过了330天。这一年,长汀县公安局抓获长汀籍涉麻制毒犯罪嫌疑人186人,占全国的78.5%;打掉了49个窝点,范围涉及全国多个地区;破获公安部目标案件13起,省公安厅目标案件6起,根据群众线索查破案件有53起。

    如今长汀城区正在进行河道治理,以及修缮古城墙。只要稍加注意就会发现,每一个公共场所,每一个宾馆,每一辆公交车,甚至每一个环卫工人的服装上,都有醒目的禁毒标语。长汀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兴平说,“在乡镇里,我们规定一个生产队至少要贴五条标语。”

    为了禁毒,长汀县动员了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

    2017年4月25日,全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推进会在长汀举行。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刘跃进宣布,长汀由“国家级的通报警示地区”降为“公安部重点关注地区”。长汀“摘帽”成功。“即便摘帽成功,我们也将继续以打开路,做到‘力度只增不减、保障只增不减、措施只增不减’,持之以恒地开展禁毒工作。”今年4月,长汀县县委书记廖深洪说。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