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游检察院反“校园欺凌”打出组合拳
法治巡讲 校外辅导员 建法治教育基地
谁执法谁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是政法机关的重要责任。如何将预防校园欺凌与普法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基层政法机关,龙游检察院正在用实际行动探索树立符合基层执法部门有效开展普法工作的品牌。
“我们可以开通婉茹姐姐热线,注册一个婉茹姐姐微信公众号,再设立一个婉茹姐姐工作室,随时随地接受孩子们的咨询并提供法律援助。”
5月8日上午,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人民检察院(简称龙游检察院)内,一群年轻的检察官聚在公诉科办公室,兴致勃勃地讨论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就在一个星期前,该检察院已把上述讨论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行动——在龙游县模环初级中学开展了以“对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讲座。
主讲人就是该院年轻的女检察官倪婉茹。因为讲坛上学生亲切地称呼她为“婉茹姐姐”,由此,“婉茹姐姐”一下子成为该院检察官们身边的“网红”。
这次讲座在龙游县中小学校园引起巨大反响。“效果不错,有些始料不及,不过这也说明了学生对平安和谐学习环境的期待与我们的想法是一致的。”龙游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华坦言,“要在第一次讲座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并把这种行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5月8日下午,一场更大规模的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讲座在龙游县第三中学(简称龙游三中)开讲。与此同时,龙游县人民检察院与龙游县教育局会签了《检校对接、共建平安校园实施意见》,“反校园欺凌进校巡讲”活动自此拉开序幕。
专题讲座
催生全县校园法治巡讲
“同学们,你有叫过对方不喜欢听的外号吗?”
“有没有一言不合就掐架的经历?”
“有没有一帮女同学联合起来不理睬某一个人的现象发生在你们身边?”
“这些其实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校园欺凌的表现。”
4月25日,龙游检察院在龙游县模环初级中学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讲座。让主讲人倪婉茹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开场白就引起了同学们的极大兴趣。接下来的讲座里,倪婉茹通过播放PPT和视频短片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案例,讲述了校园欺凌的定义、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形式,帮助师生厘清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告诫同学之间不要随便起(叫)侮辱性绰号,不得在网络上披露他人隐私,不能逞强好胜、敲诈勒索或随意殴打同学等。
课堂上,倪婉茹还对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给出了建议,希望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当遭遇校园欺凌后,要及时报告老师、家长(监护人),甚至可以立即报警,切不能忍气吞声,纵容欺凌者。
讲座结束了,同学们还围着倪检察官,亲热地叫她婉茹姐姐,叽叽喳喳地问着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对这次讲座,模环初级中学傅跃丰校长把它形容为“一场及时雨”。他说:“本校虽未发现类似事件,但通过相关媒介可知,国内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的现状令人担忧。今天,县检察院主动走进我们校园,通过真实案例向师生讲解校园暴力和欺凌带来的危害以及防范的有效措施,对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可谓是一场及时雨。”
一场普通的法治讲座,却引起同学们极大的兴趣,也引起了龙游检察院的极大重视。
5月8日下午,龙游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教育局,在龙游三中举行了“检校对接、共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启动仪式,并开始了首场巡讲活动。龙游三中的学生们在印有“对校园欺凌说‘不’!”的宣传条幅上签名承诺,并向全县中小学生发出了倡议,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要与人为善、远离欺凌、反对霸道,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我们一直倡导三中学生‘做最亮的自己’,坚持营造‘平安、快乐、和谐’的校园氛围。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探索预防校园欺凌的有效举措,构建和谐校园,为全体师生打造一个幸福的教育教学港湾。”龙游三中校长李卫忠如是说。
龙游县教育局局长邱子龙对该县检察院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定期到学校进行法治教育、开展反对校园欺凌专题巡讲,推进留守儿童专项司法保护,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举措,为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构建了新的防线。”
检校共建
诠释“谁执法谁普法”
“自1986年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开始至今已经30年,通过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相关工作在逐年推进的同时,也在不断创新,总结了许多经验,取得了很多成果。在当今形势下,需要我们用最新的法治思维来开展普法工作,特别是基层执法部门的普法工作,需要继续强化。”刘建华说。
他告诉记者,近几年,之所以屡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法治教育力度不够是重要原因之一。“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已经成为各地各级司法机关普法工作的重心。“开展‘检校共建’是我院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两场专题讲座就是‘谁执法谁普法’的生动实践,效果非常好,我们将按照实施方案抓紧在全县铺开。”
记者获悉,“谁执法谁普法”最早出现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该《决定》强调,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谁执法谁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是政法机关的重要责任。2017年年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这次会议指出,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重,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直接面对社区、乡村的基层群体和在校学生,如何将责任制实实在在惠及每一个人,让人们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从而做一个懂法守法的人则显得尤为重要。对此,龙游检察院以“共建平安校园、预防校园欺凌”为工作重心,努力打造社区、乡村、学校“三位一体”的普法教育新格局。
“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对家长的法律意识培养。实际上,这也是减少校园欺凌的一种手段,因为孩子的父母,甚至还包括爷爷奶奶,是孩子的第一位启蒙老师。从小就重视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和守法思维,对预防校园欺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无疑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刘建华告诉记者。
资料显示,校园欺凌的发动者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单亲家庭和留守家庭。对此特殊群体,龙游检察院将会同相关部门召集青年志愿者一道开展“大手拉小手”结对活动,为孩子们提供心理健康咨询、讲授法律常识,弥补其家庭教育的缺失。“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学校和社会的温暖,感受到平等和谐共处的氛围,对青少年们的身心健康成长同样重要。”刘建华说。
多措并举
探索树立普法品牌
“让‘婉茹姐姐’不仅成为我们院的‘网红’,更应该成为全县中小学生心目中的‘网红’,成为普法教育的知心姐姐。”刘建华对记者说。
除了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记者还获悉,龙游县检察院与该县教育局将共同设立“春泥法律工作室”,由教育局聘任检察院推荐的优秀检察官作为该县中小学的校外法治辅导员,定期到工作室“接诊”,为全县的中小学生及老师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婉茹姐姐”热线、“婉茹姐姐”微信公众号等由龙游检察院官方设立的沟通渠道也将一一开通,并向全县师生公开,从而快速、便捷地接受在校中小学生的各种法律诉求。
“我们还将与教育局共同建立法治教育基地,同时建立起定期通报制度。”刘建华补充道。
记者了解到,龙游检察院将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场地或在校外设立法治教育基地,设置多种功能区域,配备完善的教学设施和相应的教育功能模块,以此满足对青少年开展法律知识讲授、现场观摩和演示,以及动漫和微电影播放等普法需求。
另外,龙游县教育局将建立起定期通报制度,对发现校园内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或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等恶性案件,以及在校留守儿童遭遇监护侵害等情况,及时向县检察院通报。龙游检察院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必要时将会同公安机关一起介入调查。
“通过这些机制和平台的建设,使法治教育工作更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努力在全县形成对法治校园建设人人有责的共识,真正为打造平安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夯实基础。”刘建华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