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的欺凌之伤
学生出现欺凌他人的行为,大多都是心理有所需求。如果老师对学生多一些关注和关心,及早发现欺凌苗头,是能够避免事情进一步发展的。早发现,早预防,再加上完善的制度,学校会成为青少年成长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每一起校园欺凌事件被曝光,涉事学校就会成为被指责的对象,作为孩子在校期间的监管方,学校自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加之网络传播手段的发展,一起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可能马上就能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可以说学校处在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
欺凌为何发生在校园?校园安全该如何保障?校长、老师该做些什么?如何才能给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安全、阳光的校园环境?一系列问题都值得思考。
愤怒与不满的发泄
2017年4月12日,福建省云霄县元光中学七年级学生方某与林某在教学楼走廊相撞,方某认为对方是故意为之,便于次日上午纠集5名女同学将林某、方某玥拖至学校一间厕所内进行谩骂、殴打。在场的学生张某用手机将欺凌过程拍下并上传网络发布,随后该视频被迅速转发传播。
云南省红河县二中学生马某某因在2016年初一上学期,与同班同学李某某发生过争吵,后一直记恨在心。2017年4月24日,马某某在红河县二中校园内寻找李某某,想以和李某某有矛盾为借口殴打李某某。14时左右,马某某在二中厕所门口见到李某某,随后马某某把李某某叫到男厕内,并对李某某实施了殴打。在殴打李某某的时候,马某某对李某某拳打脚踢、用棍子抽打李某某身体长达三分多钟,并录像上传网络。
最近发生的两起校园欺凌事件通过网络很快引发公众关注。一位中学负责校园安全的副校长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说,校园中发生的欺凌一般都是在寝室、厕所等隐蔽的地方,欺凌的方式包括殴打、攻击、恐吓甚至是索要钱财,一般受到欺凌的同学会被警告不能告诉家长和老师,否则将会受到更严重的报复。因此很多时候,老师、校长都是通过网络才得知发生了欺凌事件。
“其实如果老师对学生多一点关注,就会发现被欺凌的孩子会有很多日常的反常表现,比如与原来的行为习惯发生变化、情绪不好、上课注意力分散,成绩明显下降、孤独,不和其他同学交流,甚至是逃学。如果是老师或班主任能够及时发现这种情况,做思想工作,可能就不会进一步发展成恶性的欺凌事件。加上应试教育下很多学校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抓学生成绩上,忽略了其他方面的教育和监管,导致一部分对学习不满的学生寻求其他发泄的方式。”该副校长说。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研究员代秋影认为,以“升学率”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学校教育,剥夺了“后进生”的学习和成长空间。虽然素质教育已经实践探索了多年,但学校教育中,心理健康和人格完善的重要性远远没有智力培养重要,虽然各地不再直接体罚学生,但学习困难的学生在学校中遭遇忽视、轻视甚至蔑视的现象并不罕见,“后进生”们在正常的学校教育中难以获得应有的尊重和平等对待。在偶发事件的催发下,这些寻求反向关注的所谓“后进生”很可能将承接自老师的负面情绪向“弱势”转移,借机发泄内心积压已久对校方的愤怒、失望和不满。
负责人难辞其咎
在上述两起校园欺凌事件中, 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校方负责人均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云霄县元光中学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校保卫科长被给予党纪立案处分;对学校安全、德育工作疏于管理,负主要责任的校长和党支部书记,以及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对事件相关七、八年级的班主任因存在监管不到位责任,元光中学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理结果报教育局监察室备案。
红河县二中校园欺凌事件中,该县教育局对红河县第二中学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责成学校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校长、分管副校长交由县纪委调查处理;对校长外出期间负责学校日常工作的红河县第二中学党总支书记给予诫勉谈话的处分;责成学校于5月3日内对其余责任人:学生处副主任兼保卫科长、值日教师、班主任等同志,依照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并将书面处理结果报局纪委。
多位中学校长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校园安全问题压力巨大,一旦出现校园欺凌事件,从校长、书记到年级主任、班主任,全都难辞其咎,可以说校园安全是重中之重。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姚建龙所做的一项调查发现:校长普遍反映学校安全压力巨大,甚至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管理。一旦遭遇学校安全事故最缺乏的是急救能力,其次是与家长沟通不畅,还有一部分校长认为责任不明确。同时校长们认为,最需要的是家长的理解。
某市教育局负责人透露,很多基层学校,尤其是乡镇学校,学生之间打架斗殴是常有的事,甚至还存在小团伙、小帮派的情况,缺少家庭教育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只靠学校进行约束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很多校长就出现消极心态,认为只要自己学校不出现安全事件,那么就算是称职的校长,忽略了管理上存在的漏洞。
“出现了校园欺凌的事件,不管再怎么处理责任人,都是亡羊补牢。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事,很大的原因在于学校的制度和管理存在漏洞。现在很多校长、老师在没有出现问题之前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出了事再说’的心态,非常消极。”该负责人说。
“文件”落实是关键
校园安全,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等一系列通知和文件,近几年更是频频出台政策专门整治校园欺凌。
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这是针对学生欺凌进行治理的第一个文件,也是在国家层面首次将学生欺凌治理作为一个专门问题来对待。同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从预防、处置和形成合力三个方面对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更加专业、细致、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
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5月4日,教育部政法司负责人就该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针对近期个别地方发生且受到普遍关注的学生欺凌、暴力问题,《意见》将构建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有效机制纳入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整体范畴。
除了中央层面出台政策,各地方也都制定了相应的防治措施,从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到多渠道加强家校联系,再邀请司法机关到学校开展活动,涵盖了预防、治理、帮教等各个环节。
姚建龙说,他在进行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实证研究中发现,许多中小学校长均反映类似通知和文件每年收到数以百计,并抱怨这已让学校处于疲劳应付状态,一些“通知”体现的是以学校为治理主体的思路,强调的是学校在学生欺凌治理中的责任。然而,学生欺凌的发生原因是综合性的,单纯要求学校承担治理主体责任并采取专项治理的方式是否合理及有效,值得深思。
一位农村小学校长告诉记者,上面传达下来的文件和指示,学校都会按照要求去做,比如设立法制副校长、开设安全教育课等,但是很多时候都是浮于表面,应付检查,并没有真正重视校园安全的预防,大多都是发现问题才解决问题,“学校里公布的安全校长的电话号码,但是一次都没有接到过学生打来反映问题的电话,很多时候政策是好的,但是如何落实,如何真正起到作用,这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董月婷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