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口头威胁也是霸凌行为
“这学期我这么认真学习,如果学校还是让我挂了,就让教授们体会下当年卢刚的恐惧”。2016年2月1日,中国留学生小倪发表在社交媒体上的一句话,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美国爱荷华大学对其做出了开除处理,移民局于2号取消了他的学生签证,此后被迫回国。
1991年11月,就读于美国爱荷华大学的中国博士留学生卢刚,开枪射杀师生5人后饮弹自尽……
就“持枪照威胁教授事件”来说,很多专家曾分析过,这个留学生可能更多的是一种开玩笑。类似的事情发生在中国,可能什么处罚都没有,但是在美国,却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曾代理过多起校园霸凌案件的美籍华裔律师邓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以往美国人对霸凌的认定也是宽泛的,认为霸凌行为只限于暴力案件。”随着法律的施行,才逐渐降低了霸凌行为认定的标准。
20世纪80年代后期,霸凌在美国校园日趋严重,在20世纪90年代达到高峰。当时统计显示,美国每3个学生就有一人受到过欺凌,引发了家长的普遍担忧。
许多研究也证明,欺凌加害者多遭受过家庭暴力,当看到父母暴力对待家人或者朋友时,孩子们也会得出“暴力=权力”的错误认识。2011年,哈佛大学健康研究学院的一个调查指出,曾在学校施暴的男性,婚后殴打及性虐待配偶的概率是没有霸凌过别人者的4倍之多。
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相关调查还发现,大约25%的学龄孩子为长期受害者,大约30%的孩子牵涉欺凌事件,不是加害者就是受害者。最常被欺凌的人是那些“与众不同”的人,比如同性恋、第一代移民、不合群、肥胖、有色人种、有身体缺陷、单亲家庭等等,甚至连戴眼镜也能成为被欺凌的原因。
有施暴学生表示,学业的压力、成绩的竞争也对自己的心理产生影响,欺凌他人是释放自身愤怒的一个途径。
必须正视学校霸凌问题。美国从2000年以来开始立法严厉惩处校园欺凌行为。目前,全美约有45个州颁布了《反欺凌法》。这些法律要求学校职员见到欺凌行为时必须立即报告和干预,调查并惩罚加害者,通知家长,并需要提供心理咨询援助。
一系列立法除将动手打人、吐口水、故意推搡、拍裸照等定性为霸凌外,还逐渐将精神上的贬低纳入霸凌。如言语辱骂他人,以及在公众场合故意因对方残障、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等而嘲笑他人,甚至像口头威胁等也归入霸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