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执教治校的积极推动者
“六五”普法期间,在扎实推进贵州省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校,坚持依法执教与教育改革有机结合的过程中,史开来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贵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史开来的普法事迹
今年2月22日,一场题为《依法执教与依法治校》的专题讲座在贵州城市职业学院进行,听课的都是该院副处级以上干部,授课的是贵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史开来。
史开来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及依法治国、依法执教、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为主线,引用大量实例讲解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干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等,赢得现场教师干部的阵阵掌声。
这只是史开来率先垂范,深入基层讲法治课、办培训班的画面之一。
作为贵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史开来在“六五”普法期间,担任贵州省教育厅“六五”普法和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于表现突出,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六五”普法模范个人称号。期间,他认真履行职责,多措并举,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有力促进了贵州省教育厅机关和全省教育系统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制定实施规划,统筹安排
按照教育部和贵州省的要求,结合该省实际,史开来及时研究制定了《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会议。
“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史开来坚持每年召开年度法治工作会议,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以及年度督促检查工作方案,有效推动了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
“六五”普法启动之初,史开来建议教育厅党组依照国家和贵州省的要求,按年人均0.5元标准设立了350万元的省级教育系统普法专项经费。此项政策实施后,有效推动了各地设立普法专项经费,健全普法机构,把经费用在刀刃上,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在这方面,贵州省教育厅实现了“五个普遍”,即普遍加强安排部署、普遍加大普法经费投入、普遍订购或编印普法资料、普遍强化督促考核、普遍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法治工作机构建设。
创新推进“法律进学校”
史开来在认真总结贵州瓮安“6·28”事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创造性地组织开展了“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课题研究,形成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这一近200万字研究成果。
这一课题成功找到了利用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对中小学学生实施法治教育的有效载体、有效途径和有效形式。报教育厅党组同意,2011年在全国率先组织实施了“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渗透法治教育”工作,取得了“法治进课堂,课堂更精彩”“随课潜入心,普法细无声”的良好效果,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
2012年教育部在贵州省专门召开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现场会,推广贵州经验,新疆等省区直接引进贵州省编写《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教师用书。
2013年,贵州普法经验被评为第三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2014年,教育部直接委托史开来组织编写拟在全国推广使用的“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教材,已圆满完成;2015年初,中央改革办主办的《改革情况交流》第31期专门推介了该项工作。可以说,史开来创新开展的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工作,形成“1+X”校园普法模式,有效推进了“法律进学校”,形成长效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推进地方立法和“法律进机关”
“六五”普法期间,史开来大力推动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
他牵头组织开展了《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贵州省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工作。
在每部法规、每个条款中,史开来认真发挥了把关作用,创出了5年立出3部地方性法规的成绩。
此外,史开来还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和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理。具体包括以下这些举措:建立健全了教育厅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制度、厅法律顾问制度、厅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制度等制度;组织厅机关和全省教育系统干部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厅机关全体干部宪法知识考试;推动厅党组把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为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推进在校长和教师培训、招聘教师中把法律法规列为培训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五”普法期间,史开来所在的贵州省教育厅也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这是该厅继“三五”普法、“五五”普法后,第三次荣获全国普法先进单位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