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学习《民法总则》座谈会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在北方民族大学图书馆多功能学术报告厅组织召开了全区法学界学习宣传《民法总则》座谈会。来自区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和学者及新闻界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上,法学家戴新毅从《民法总则》的概况、编纂的任务意义和正确理解使用《民法总则》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主题辅导报告。杨述文、侯明光、张静、王幽深、史伟丽、王辉等专家、学者在主题发言环节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哈莹就学习宣传《民法总则》谈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民法总则》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影响和现实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在中国法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构建民事领域治理规则,为提高国家治理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深刻领会《民法总则》的立法精神和时代特征。《民法总则》借鉴外国立法的有益经验的同时,传承了我国优秀的法律文化传统,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人为乐、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与国家主导社会价值相一致;三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总则》,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通知,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作出部署。全区法学会系统要按照通知要求,把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作为今年法治宣传的主要内容,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利用新媒体手段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