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召开专题研讨会
本报讯(京研) 近日,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共同召开法理学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蒋立山、北京大学教授徐爱国、中央党校教授封丽霞、山东大学教授魏治勋、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张俊杰、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于兆波、中国公安大学教授化国宇及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张龙共同研讨法理学学科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的建设工作。研讨会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晓安主持。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喻中向与会专家介绍了首都经贸大学院法理学学科建设情况及师资力量,代表法学院对与会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本次研讨会能取得丰硕的成果。
李晓安教授说明了本次法理学课程研讨会的初衷,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对法理学课程教学体系及一些经典法理学问题展开讨论。
会上,蒋立山教授表示:教学体系脱离不了法理学的理论体系。中国法理学理论体系的实践和发展离不开中国法治实践的进程,中国法治实践的发展是个长期的过程,所以,学科的建设问题是一个长远问题。
封丽霞教授在会上提出其对法理学课程如何授课这一问题的思考。封丽霞认为,法理学学者个人研究的趣味在中央党校能得到很充分的保护和支持。
喻中教授表示,现今法理学科在理论界有众多派别观点,对本科生的法理教学应传授一些为各种观点都能够认同的共识性内容;而对于研究生和博士生的授课,则应该注重个性化,传授自身独特的观点和认识,从而激发学生更加深入的思考。
张龙教授在会上详细介绍了其在校授课的方法技巧和心得,向大家分享了北京工商大学“3+1”的独特课堂教学设计及他本人在法理课堂上独特的案例授课技巧。
研讨会在热烈的氛围中取得圆满成功。最后,喻中院长进行总结,对专家们的宝贵意见表示了感谢,也对今后的法理学科建设提出了规划和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