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石嘴山大武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通讯员张招娃)近日,由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宋某某诈骗一案在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大武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关君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宋某某诈骗一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副检察长关君亲自阅卷、提审被告人并撰写法律文书。庭审过程中,关君出示证据时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在法庭辩论阶段对本案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劝导被告人吸取教训、积极改造,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不仅落实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也是规范司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检察队伍素能、树立大武口检察形象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