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2016年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3449件
本报讯(记者时婷婷) 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2016年,江苏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3449件,著作权纠纷案、商标权纠纷案、专利权及技术合同类等涉技术类纠纷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所占比例较重。
江苏省高院审委会委员、民三庭庭长李红建介绍,2011年以来,江苏法院审理及新收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均大幅增加,2016年,江苏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3449件,在新收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占45.2%;商标权纠纷案件占35.7%;专利权及技术合同类等涉技术类纠纷案件占12%,成知识产权保护“重灾区”。
为此,江苏法院积极回应省委关于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的新要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的新期待,围绕创新在发展全局中的核心位置,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主导作用。
其中,在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提高对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的审理水平,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方面,全省法院通过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的审判,不断明晰并总结裁判规则,充分发挥了审判对社会的规则治理作用。2017年1月19日,南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实行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的跨区划管辖,此次尝试有利于集中审判力量,进一步提升技术类案件的审判水平,不断优化区域创新法治环境,增强服务创新经济发展的能力。
同时,江苏法院加大对知名商业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民事赔偿力度,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及群体侵权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攀附行为,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推动了品牌的培育与发展。并不断坚持知识产权审判精品战略,难案精审,通过裁判明确划定权利边界和商事行为、竞争行为边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李红建表示,江苏省法院还将继续坚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准确把握刑事司法裁判尺度和刑法保护边界。继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审判,明确司法审查标准,充分发挥“双轨制”执法体系中司法保护的主导和终局权威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