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公布10起为京津冀发展“保驾护航”案例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祁某某等人诉陈某某、北京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北京某水泥有限公司、北京某矿业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撤销企业关闭通知案等10个近年来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参考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重大国家战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依法妥善审理、执行各类案件,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地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据悉,10起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20162月发布的《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经过一段时间的司法实践,从三地法院精选的涉京津冀协同发展参考性案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风格,对基本案情、法律依据、宣传意义作了提炼。10起参考性案例紧紧围绕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和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等协同发展计划,分别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不同方面,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能的情况,对促进京津冀地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