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411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511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运营者在我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因业务需要向境外提供的,应进行安全评估。

  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工作,指导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根据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评估重点包括:数据出境的必要性;目的地是否有能力及网络安全保护水平确保数据安全;可能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个人合法利益带来的风险等。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他经国家网信部门、公安部门、安全部门等认定不能出境的数据不得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