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加强重点区域破坏环境犯罪监督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鉴于当前环境资源领域存在的问题依然严重,群众呼声高,最高检决定于20171月至201812月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将突出监督重点,紧盯问题严重的领域和影响重大的案件,重点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空气、水体等方面的犯罪,盯住重点区域尤其是污染严重的京津冀、长三角、东三省、长江流域。

  20153月至201612月,最高检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3868498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40174853人,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71246人,立案158271人。在此期间,最高检单独挂牌督办或与公安部、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了环境资源领域962件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

  新一轮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目标明确:将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一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发现、移送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依法查办一批职务犯罪案件;推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两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

  最高检除强调新一轮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要紧盯问题严重的案件、领域、区域之外,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分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发现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