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二维码”犯罪治理学术研讨会召开

  31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证据学研究所主办的“二维码”犯罪治理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

  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品新教授主持。议题一为“二维码”犯罪的类型与原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职务犯罪侦查班学生代表胡聪同学,无讼信息技术研究公司首席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秘书长谢君泽,就“二维码”当前应用情况与“二维码”犯罪的技术原理、现状、具体形态等做了主题发言。

  议题二为“二维码”犯罪的侦查与取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专家就“二维码”犯罪的调查取证特征进行了精要分析,认为“二维码”犯罪的出现,再次证明了传统犯罪与信息技术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其调查取证愈加离不开电子数据证据的搜集提取。

  议题三为“二维码”犯罪的司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三庭等司法实务部门专家就“二维码”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困境、“二维码”犯罪中取证技术手段缺乏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认为司法机关应当积极研究二维码犯罪带来的新的法律问题,加强对二维码犯罪的定罪量刑以及共同犯罪等的研究。构建二维码犯罪侦诉一体化的办案模式和二维码犯罪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并综合行政管理、普法宣传等多种治理手段来应对二维码犯罪。

  议题四为“二维码”犯罪的平台治理。互联网平台代表、实务专家等就“二维码”犯罪中互联网平台的技术应对、风险防控措施,配合公检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证据的固定和提取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对二维码犯罪的技术应对可以从二维码生成的控制、二维码流通的控制、二维码扫描的控制3个方面入手。互联网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二维码犯罪治理过程中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通过设定对恶意二维码的提醒措施,加强对用户的引导,增强对二维码犯罪的风险防控,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调证工作来积极应对二维码犯罪。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