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探索建立容错机制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3月23日,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障科技创新,准确把握罪与非罪“五个界限”,探索建立容错机制,防止刑事司法介入经济纠纷,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深入抓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科技创新“15条意见”落实,依法保障科技创新。特别是要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曹建明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科技创新法律政策研究,准确把握罪与非罪“五个界限”,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更加注重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特别是要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防止刑事司法介入经济纠纷。要探索建立容错机制,既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又依法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要积极参与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
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严厉打击窃取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依法惩治“校园贷”涉及的犯罪。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严惩“老鼠仓”等证券期货领域犯罪。集中曝光一批坑农害农、贪占挪用案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司法合作,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加大查处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职务犯罪力度。突出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
同时,要切实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法律监督,特别是对判处实刑未执行、财产刑执行难、违法“减假暂”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快推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特别是要加快构建与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薪酬待遇保障体系。配合有关部门细化落实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健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要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推进规范司法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决不允许“灯下黑”。要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让检察“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走出“法律圈”,融入百姓“朋友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