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大安市法学会与市检察院共建律师参与化解矛盾机制
本报讯(吉研) 吉林省大安市法学会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与市检察院共同建立律师参与化解矛盾机制,组织律师在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法律服务站接待上访人员,扎实推进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法律服务站被省法学会评为“全省先进法律服务站”。
吉林省大安市法学会把思想站位摆在突出位置。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旨在引入律师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利用其专业能力提供法律服务,听取信访人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或代理申诉,依法维护权益,促进信访案件有效化解,推进涉诉信访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2016年1月,成立了以市检察院检察长为组长,市法学会副会长、市司法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标准。在“案结事了”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确立“事了”的工作标准,把群众的心结解开,消除对抗情绪,帮助其认同和接受司法机关作出的调处结论,实现定分止争、息诉罢访。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运行,落实责任办法。严格落实《吉林省检察院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市法学会、司法局选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能力强的6名律师到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法律服务站律师工作室工作。在大厅公布律师简介,当事人可点名约访律师解答,也可选择委托代理律师。制定《律师参与检察院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规定律师的工作职责,主要有接谈信访人、评析信访案件、做好释法劝导工作、提出处理建议、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帮助申请司法救助等。
建立律师工作室值班制度,周一、周四值班,其他时间可协商预约接待。律师接待当事人先由接访人员登记,经当事人同意后接待。律师接访时认真填写《法律咨询登记表》,详细记录上访人员自然情况、上访事由和答复意见及处理办法,建档留存。律师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告知其申诉程序,合理预期案件结果;对当事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初步审查,明显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做好疏导工作。对不属于法律咨询范围的信访事项,当场向上访人员说明情况,作出明确答复,告知上访人员到有关部门。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可从接待大厅公布的律师中选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上访当事人,主动联系司法局,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检察院、法学会、司法局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定期通报、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和经验。
注重调处结合,提高实效,变接访为预防。加强对涉法涉诉问题的排查,做到“四个不放过”。对疑点未核实的问题不放过、定性缺乏依据的问题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不放过、案情未查清的问题不放过。对疑难复杂涉法涉诉问题采取跟踪问效,促进问题妥善解决,努力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
变上访为下访。建立基层涉法涉诉信访联系点,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回访,变等访为约访。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定期分析,根据归口原则,要求相关部门主动约见信访人,面对面对话,承诺时限,定期解决。召开现场办公会,落实具体措施,防止上访事件发生。加强职业保障。加强硬件设施保障,配备基本办公设备,配备防爆毯等硬件设施,保护接访律师的人身安全。对律师接访给予经济补助。实现案件受理、登记答复、信息查询、查阅卷宗等事项一站办结。开通律师接待专用QQ群和微信群等,构建立体化接待服务方式,建立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