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路上的法律人(下)

雷经天与司法打过几次交道

  与谢觉哉、董必武相比,雷经天的长征路更是别有一番滋味。雷经天出生于1904年,广西南宁人,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早年在家乡求学,五四时期即投身学生运动。1923年入厦门大学学习理科,翌年转入上海大夏大学,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因闹学潮离开学校,成为职业革命家。先后参加了北伐战争,南昌起义和广州起义。大革命失败后,受党组织委派回广西继续从事武装暴动。此后与邓小平等一起领导了百色起义,创建广西右江根据地,当选为右江苏维埃政府主席。

  然而,1931年以后党内左倾思想逐渐占据主流,雷经天和一大批广西干部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更为可怕的是,不久他又被错误地指控为国民党改组派遭到逮捕,并交中央国家政治保卫局审判。雷经天生性耿直,脾气火爆,审理时,他不认罪,不合作,激怒了审判人员。在肃反扩大化的背景下,政治保卫局的审判偏听偏信,只是在走过场,最后他被判处死刑,决定第二天执行。看着一个个战友被自己人所冤杀,雷经天也做好了死的准备。由于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邓发与他一起共过事,对他的历史极为了解,最终他虽免遭杀身之祸,但党籍被开除。

  这是他第一次与司法打交道,这一经历让他印象深刻,使他懂得了公正司法是如何重要,对他日后从事司法工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长征初期,他被安排在中央干部连当战士,后来又成了一名伙夫,每天背着口沉甸甸的大铁锅行军打仗,跋山涉水,烧水做饭。工作再苦再累,他都能忍受,但背上那口铁锅则像一个沉重的隐喻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当队伍经过广西时,一位广西籍的战友见他心思沉重,偷偷地对他说“凭你的能力,做什么都行,何苦背着一口黑锅,受苦受难”,劝他离开队伍,回家乡找份别的营生。他听后,淡淡一笑,“留在广西,我个人身体上的黑锅是放下了,但因我受牵连的人就会背上更重的黑锅,问题会更复杂。我相信党,相信历史一定会还我一个清白。”

  二万五千里路程,寒暑转换,数次险境,百余次的战火硝烟,300余天的饥寒交迫,对于每一个参与的人都是一场严峻考验,何况雷经天还要承受政治上的挫折和心理上的创伤。过雪地时,他的身体彻底垮掉了,数次昏迷,又数次爬起来,拄着拐棍坚持不掉队,最后终因体力不支倒在了茫茫的泥潭里。弥留之际,他留着眼泪,对身边的战友说:“看来我要留在这里了,但广西的事情不能留在这里,如有可能,一定要给那些战友一个清白。”

  就在这时,战友莫文桦赶到了他身边,对他说“你不能就这样走了”,又从口袋里掏出两片生姜塞进他的嘴里,长征过雪山草地时,为了御寒,许多人都随身带了点辣椒和生姜。令人惊奇的是,两片姜片竟然让雷经天活了过来。活过来之后他发誓,今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再也不掉队。几十年后,雷经天还在对人说:如果没有战友的那两片生姜,他将永远长眠于长征路上。

  1935年11月雷经天随陕甘支队到达陕北苏区。鉴于他在长征途中的出色表现,经中共党务委员会审查,同意他重新入党。1937年下半年,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雷经天出任边区高等法院审判庭庭长,上任伊始就审理了著名的黄克功案,后出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此前,他虽然未与法律打过交道,但他接受过现代高等教育,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因而,他很快就适应了这一角色,并成为担任高等法院院长时间最长的人。

寇庆延长期从事政治保卫工作

  寇庆延的长征路更多则是年轻人的激情。寇庆延(1912—2016)河南新县人,自幼家境贫寒但追求进步,1928年在革命处于最低潮的时期,16岁的寇庆延参加了光山县赤卫队,走上了革命的道路。1931年2月加入红四方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寇庆延年轻,但他政治坚定,因而参军后很快就被委以重任从事政治保卫工作,曾任川陕边区省保卫总局秘书长。1935年5月随红四方面军参加长征,他两度爬雪山,三次过草地,较之其他部队吃了更多的苦,同时也锻炼了坚强的意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仍然长期从事政治保卫工作,先后任湖北省社会部第一副部长、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年,广东局势复杂,治安形势严峻,他凭着丰富的经验带领广大政法工作者,成功地粉碎了多起敌特的破坏活动,为新生政权的稳定,为广东省的社会治安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作者系天津财经大学近现代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