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南通检察官寄语制度为“迷途”青少年讲述“法理情”
本报讯(记者时婷婷 通讯员葛明亮 蒋君) “一段温暖却不乏警醒的谈话,犹如黑夜里亮起的明灯,照亮前路,让人奋力前行。”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实施了检察官寄语制度,用“法理情”帮助涉罪青少年重新找到方向。
小祥是一名在校生,2017年2月21日因犯盗窃罪走上了审判席。不仅在人生中留下了污点,还影响到了正常毕业,更令父母伤心又失望。“孩子,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做错了事,就必须承担后果。只有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的财富才值得我们珍惜,值得我们拥有……”庭审结束时,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蒋君将承载着期望和关爱的检察官寄语送给了小祥。
据了解,为落实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原则,践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2016年以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积极推行检察官寄语制度,即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及成年在校生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审查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家长谈话,了解每个涉罪未成年人、在校生不同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心理状况、犯罪动机等,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提出期望和建议,以检察官寄语的方式教育疏导每一个涉罪青少年。
截至目前,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寄语已经“寄送”35份。正如小祥的母亲所说:“我们家长说话总是说不到点子上去,不耐烦时还会打骂孩子,结果是越打越骂孩子越逆反。检察官说的这些话,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还能学到法,孩子就很信服,要是早点能听到这样的检察官寄语,孩子也许就不会走到歧途。”